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侵权法规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平衡社会利益,平衡的方式是侵权责任的认定和分担。这就涉及到责任承担和责任减免两个方面。因此决定侵权责任减免的抗辩事由是侵权责任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将抗辩事由置于与责任构成要件同等重要的地位加以重视和探讨。《侵权责任法》是侵权责任研究的重大理论成果,它的颁布实施,也对我国侵权责任乃至抗辩事由的研究具有进步意义。但该领域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基于此,本文为了加强对侵权责任抗辩事由研究,尝试对其进行一些探讨,希望能引起我国学界的重视。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内容为抗辩事由的概念分析。当前学界存在对抗辩事由与免责事由、违法阻却事由等概念的认识存在不统一的现象,明确抗辩事由的定义,辨析同类概念,分析抗辩事由的内涵和在侵权责任体系中的地位,为笔者确立明确研究对象就是第一章所要解决的问题。所以本章分为三个小节,分别阐述抗辩事由的定义,比较抗辩事由与其他概念的异同,以及分析抗辩事由在侵权责任中的地位。第二章是对常见抗辩事由在理论和实践中适用展开分析:抗辩事由为被告合理的减责免责,那就首先要回答它在什么情形下可用以及运用它需要何种条件。我国《侵权责任法》在第三章集中规定了六项抗辩事由,笔者通过对比国内外立法和司法实践逐一分析各个抗辩事由,以便探明其构成要件和适用领域。第三章是笔者将类型化思维这一重要的法学思维运用到对抗辩事由内在性质的分析中,并对抗辩事由的体系化建构做了有益的尝试。笔者首先简要解释类型化思维;随后说明了抗辩事由的已有分类和抗辩事由类型化分析的思维模式;最后尝试构建多层次式的体系建构。此举意在使人对抗辩事由能有更直观形象的了解,并为适应侵权责任分配量化的趋势准备条件。第四章是对现在抗辩事由的体系进行评析。《侵权责任法》的颁布推动抗辩事由的研究和立法,取得了进步的同时却仍有不完善之处。接下来的第五章指出存在的不足的原因,并提出改进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