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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镇化建设近30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8%,相比2000年增长近20个百分点,如此高速城镇化建设为城市资源与环境保护带来沉重压力。为减缓城市发展对资源环境造成的负外部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表示:未来城市建设需要从速度型扩张转向质量型城市建设。从国内外长期城市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城市更新作为城市发展的一种崭新观念,不仅可以有效提升城市质量,同时可以有效促进城市发展活力与竞争力。城市是以人为核心的综合性环境,城市发展应该体现公众的整体利益,城市更新应该满足社区居民的整治诉求。然而传统更新模式缺乏对社区居民满意度考量,在改善城市环境同时,城市更新隐性成为政府意志体现、设计师个人价值实现、开发商牟取暴力的手段。而忽略了社区居民对更新项目的态度,以及社区居民的整治诉求。当下国内许多城市更新项目以拆除重建为主,如此连根拔起的更新操作,在带来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许多负外部性,逐渐被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理念所排斥。为满足新兴城市“低成本、小范围、简程序”发展要求,“微更新”模式应运而生,在上海、深圳等大型城市已多次推广实施。综合整治是城市更新项目中微更新模式的典型应用,相较于需要外力干预的城市更新模式,综合整治为代表的微更新模式倡导以内生动力为主的保护内生模式,将社区居民的更新诉求作为核心,在最大程度上追求居民满意与社区发展的平衡。论文将居民满意度理论引入城市更新领域,对影响综合整治项目居民满意度因素进行探索分析。首先通过城市规划、社区发展、邻里理论、有机更新等理论分析,参照居民满意度理论,构建居民满意度影响因素理论模型。然后通过文献梳理、专家审核初步确定满意度影响因素,接着通过主成分模型基于重要性原则,筛选出影响因子:居民主观情感因子、项目改造内容因子、第三方服务因子、政府服务因子。基于主成分筛选结果以及对各因子所赋权重,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模型进行居民满意度现状量化评价。进而明确满意度评价较低以及分歧较大的问题因素,运用解释结构模型建立问题因素间层次体系,明确问题因素的解决顺序。最终确定“更新政策普及程度”因素位于层次体系最底层,解决方案对其他因素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是需要最优先考虑的因素。“施工过程隐性影响”、“居民整治诉求表达”、“项目更新后物业管理”位于层次体系最顶层,是对居民满意度产生最直接影响的因素,解决方案的紧迫性相对靠前。最后通过重庆市渝中区嘉西村社区居民问卷调研,对社区更新满意度现状进行量化评价,明确影响因素的实施主体。依据模型推论结果以及案例实证,基于政府、独立第三方、居民三个实施主体维度,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