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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就业权是平等权在就业领域内的体现,是关系到生活中的每一个社会个体的独立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然而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中国,人力资源市场上的性别歧视日益严重,这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背道而驰,这势必对社会个体、家庭及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其中女性面临的就业歧视使女性在整个就业环境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严重障碍了女性的自由发展,因此男女能否平等就业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民生问题。如何运用制度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与促进男女平等就业是值得公众深思的问题。本文立足于我国就业性别歧视的现状,以女性平等就业的行政法律制度为核心,通过以下方法展开研究与探索:首先是文献分析法,一是对现有的调查资料的分析和应用,主要对国内有关就业性别歧视的实际调查资料进行分析。二是对国家政策、法规的分析,主要是对女性平等就业的行政法规的解读;其次是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法,对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作出详尽分析,而后用理论方案进行检验并得出结论;最后是比较分析法,通过比较分析发达国家与地区在同样的问题上有哪些可取之处,并结合国内实际,得出符合自己国家所需要的女性平等就业法律制度。本文共分六个部分:绪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选题的意义,并对男女平等就业权和就业性别歧视两概念进行了释义和界定;第一章介绍了女性平等就业与行政法之间的关系,包括我国就业性别歧视的现状、类型、危害性及产生的原因,行政法保障女性平等就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二章分析我国女性平等就业法律制度的现状,通过对我国目前女性平等就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分析,得出了目前女性平等就业法律制度存在哪些弊端;第三章通过对欧盟、美国、日本、香港等地的女性平等就业法律制度的分析,得到许多可借鉴的启示;第四章是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女性平等就业行政法律保障制度的构想,包括维护女性平等就业的总体原则,维护女性平等就业的行政立法,维护女性平等就业的组织保障,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征收、行政采购、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在维护女性平等就业中的运用;最后是结语,在对全文总结陈述的同时,指出了本文的创新和不足之处,并对维护女性平等就业工作的未来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