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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对于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发挥了主要作用。然而,这一机制经过了30年的运行,其效力已基本释放完毕,分散的、零碎的农户经营模式已不适应新时期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的推动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大决策,是对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方式的优化和创新,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及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农民阶层分化不断加深,农村劳动力转移不断加快和非农就业机会的不断增多,农村土地流转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并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但总的来看,农村土地流转率偏低,小规模经营并没有得到明显改观。就山西省晋中市来看,和全国、全省大部分地区一样,自1998年农村土地“二轮延包”以来,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机制,发展现代农业,促进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快速发展,无论从土地流转的效率、规模还是创新土地流转方式方面,都走在了全省发展的前列,具有一定的典范作用。但是,也不同程度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和矛盾纠纷。本论文以晋中市农村土地流转经营状况为研究对象,“解剖麻雀”,探究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土地仍然承载着农民生存保障、就业保障等功能的条件下,如何从客观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有效、有序、合理流转,使土地流转真正发挥强农富民的作用。本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土地流转的基本理论,主要从概念界定、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土地问题的基础理论、西方学者的相关理论、国家和山西省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四个方面进行了概述。第二部分,概括了晋中市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现状、主要特点和取得的主要成效。第三部分,总结分析了当前晋中市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影响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因,这部分是本文的重心。当前晋中市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土地流转规模小且价格不合理、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思想认识不到位等。究其原因分析,主要是由于农业现代化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不完善、地方政府职能的错位和失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思想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制约。第四部分,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选择。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采取多种有力措施,不断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一是不断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给土地流转以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二是强化土地流转管理机制,做好土地流转的监管和服务;三是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四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消解农民的后顾之忧;五是大力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制,探寻新型的产权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