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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多年来,我国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金融改革也日渐完善,但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还是相对不足。在我国农村地区还是有着各种矛盾,比如农民收入整体不高,金融服务方面的供给短缺,致使金融资源匾乏的现象随处可见。为了加快农村建设,缓和内部矛盾,政府从2006年12月20日开始,陆续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发展农村银行业金融的政策和法规,打开了具有专门服务性的村镇银行落户于农村的大门,随后在政策的引导下,村镇银行从无到有并大范围的进行了推广。村镇银行作为农村的一种新兴金融机构形式,是国家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创新,是农村金融改革的一个试金石,起初会遇到很多的问题,最关键的问题是怎样才能确保其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所谓村镇银行就是指为农村当地农户或企业提供服务的银行机构。和一般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同,村镇银行属一级法人机构,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当地农民、农业和村镇小企业,对公众进行一般的存贷款,其他的业务范围也与大多数商业银行差不多。与一般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样,村镇银行的设立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企业运行所必需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需要建立有完善的企业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要具备符合安全规范的营业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一些必要的条件。除此之外,监管层考虑到控制风险的问题,在村镇银行的设立过程中还对发起人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的特别规定。这个关键性的发起人制度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很多的问题,很多想筹建村镇银行的县市因为缺少发起人而使得筹建工作无法继续。发起人又称出资人,合伙人与股东都可以称为出资人,可分为主发起人和其他发起人。全文围绕我国村镇银行发起人这一主题,主要运用经济学理论体系及研究工具进行分析和阐述,并形成了如下的研究内容:文章的第一部分是全文的导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研究的目的、以及课题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图。在城乡二元经济经济结构下,农村金融体系发展滞后,农村金融服务存在很多空白或缺位的现象,监管层提出了建设服务于农村的金融机构,所以对村镇银行的相关研究意义重大。通过规范分析和适量的定性分析、制度分析法、大量的比较分析法,我们对村镇银行发起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较深刻的研究。最后归纳了文章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文章的第二部分对基础理论进行了简要的梳理。文章中对村镇银行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从产权结构、治理结构以及经营目标等方面分析了村镇银行的特征。从注册资本规模、市场定位、服务对象等角度上区分了村镇银行与一般商业银行的不同。对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等传统的农村金融组织进行了简单的比较。最后介绍了金融深化理论,阐述了金融成长内生理论模式,简单梳理了西方发展经济学理论,它们是我国建设村镇银行的基础理论,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从试点开始,村镇银行虽然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是还现存很多的问题。第三章分析了目前村镇银行总体问题,出现市场定位偏离预期,资金来源受限制约了银行的发展,产品创新不够、结算体系不健全影响了它的竞争力,风险控制薄弱,人力资源匮乏等,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上影响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第四章研究了村镇银行发起人的制度问题。我国村镇银行要想达到监管层预想的网点覆盖率,如果没能突破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的规定,是很难做到的。从民勤县筹建村镇银行的案例看出,现存的发起人制度确实存在不少障碍。要突破这种制度性的障碍,在条件允许范围内以及在风险控制稳定的基础之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大股东地位进行削弱,引入境内自然人和非银行业机构担当主发起人,是因为他们在某些情况下拥有软信息的优势。同时,放开发起人的制度规范,引入境外投资者作为主发起人,虽然有一定的经济安全风险,但是它们带来的先进经营和管理理念,以及强烈的投资意愿,都将有利于我国村镇银行和农村金融的发展。第五章从发起人的视角提出了村镇银行的外部监管问题。银行是高风险行业,为了控制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确保经济安全,监管层对其治理结构、资本运行进行监督管理是很有必要的。从监管当局的角度来看,对于一般发起人的村镇银行,要从市场准入及市场退出机制、现场检查以及非现场监管,从四个方面全方位的,对村镇银行进行监管。对境内自然人和非银行业机构发起的村镇银行监管,特别要倚重现场检查,分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要充分发挥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管,银行管理层应当与其相互协调配合。由境外投资者发起的村镇银行监管问题,除了一般的监管方面外出于经济安全的考虑,还要从国家层面上进行监控,完善其市场退出机制。第六章作为全文的结论部分,笔者对村镇银行发起人问题进行了研究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