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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际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被社会各界所质疑。为了解决该问题,国际金融机构对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了相应调整。我国部分金融工具准则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也存在计量过程复杂、难以理解、不适用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由此我国财政部在2017年3月修订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系列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港交所和内地证券交易所同时上市的银行,在2018年年初开始执行新准则。新准则在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等方面做了很大调整,受金融工具准则变化影响最大的便是金融行业,而银行业又是金融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基于此,本文要研究的问题为:作为银行业主体的商业银行是如何接轨一系列新准则的,商业银行在新准则实行过程中遇到了哪些困难,实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又会对商业银行产生哪些影响。本文的主要研究思路:通过新旧准则的对比,梳理相关文献,理清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相关理论。然后围绕新准则的两大主要内容变化:金融资产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由实行“已发生损失法”改为实行“预期信用损失法”等展开了研究。首先介绍了 11家“A+H”股上市银行实行新准则的行业概况,并通过2017年与2018年新准则实行前后数据对比,分析了实行新准则给银行业带来的影响。随后以招商银行为案例研究对象,归纳了招行对新准则的执行情况,并根据招商银行施行新准则后的最新财务数据,从施行新准则对招行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对其财务报告质量及经营管理的影响几个方面展开了详细的研究。最后从应对策略和发展战略方面就我国银行业如何做好新准则的落地与实施工作提出了建议。本文的研究价值与实践启示意义.:本文研究的新会计准则是财政部于2017年3月最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在此之前很长一段时间,财政部都没有对金融工具系列准则进行过完整的修订。订正后的准则优化了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处理,有利于保障资本市场有序运行,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对加强金融监管也有重要意义。目前已有的研究主要停留在理论分析层面,还没有人针对某个企业结合其准则实行一年后的详细数据,具体分析实行新准则带来的影响。“A+H”股上市银行刚刚执行新准则一年,研究其如何落地实施新准则,及新准则实行后给银行业带来的影响,对我国其他即将实行新准则的行业及后续准则的修订改进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