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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研究宫颈锥切术后是否存在宫颈再生的过程,如果存在,多久以后可以完成此再生过程,以及宫颈会再生的程度,以利于在临床上指导手术与妊娠间隔时间,从而降低不良妊娠的发病率。
方法:
选取2016年9月-2018年6月因CIN在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行宫颈冷刀锥切术的患者50例,对所有纳入标准的患者在宫颈锥切术前及术后进行宫颈相关数据的阴道超声的标准化测量。分析术前及术后宫颈长度以及宫颈体积的变化的关系,获得宫颈的再生情况,获得宫颈锥切理想的切除范围数据。
结果:
⑴术前平均宫颈长度及体积的基线值分别为30.14mm、16.02cm3。术中切除部分宫颈的长度及体积分别为14.82mm、3.97cm3,分别占宫颈基线长度的49.35%,基线体积的24.77%;
⑵手术不影响正常月经来潮,术后未发生宫颈管粘连及狭窄,经血潴留等情况;
⑶术后第1个月窥阴器下见宫颈外观愈合良好,术后第3个月窥阴器下见宫颈形态完全恢复正常;
⑷术前与术后第1、3、6、9个月的宫颈长度进行两两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术后第9个月的宫颈长度和第12个月的宫颈长度进行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⑸术前与术后第1、3、6、9个月的宫颈体积进行两两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术后第9个月的宫颈体积和第12个月的宫颈体积进行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⑹宫颈冷刀锥切术后第12个月的宫颈长度为26.68mm,为术前的基线数据的88.82%,基线数据与12个月随访数据有明显的统计学差异;
⑺宫颈冷刀锥切术后第12个月的宫颈体积为14.20cm3,为术前的基线数据的88.82%,基线数据与12个月随访数据有明显的统计学差异。
结论:
⑴宫颈再生过程确实是存在的;
⑵宫颈冷刀锥切术后3月内宫颈形态可完全恢复正常;
⑶宫颈再生完成后宫颈的长度和体积分别为基线测定值的88.82%、88.82%;
⑷宫颈冷刀锥切术后第9个月基本完成宫颈再生过程;
⑸对于有生育要求的妇女建议宫颈冷刀锥切术后9月再计划怀孕,以降低因宫颈再生不足导致的妊娠流产、早产风险。
研究宫颈锥切术后是否存在宫颈再生的过程,如果存在,多久以后可以完成此再生过程,以及宫颈会再生的程度,以利于在临床上指导手术与妊娠间隔时间,从而降低不良妊娠的发病率。
方法:
选取2016年9月-2018年6月因CIN在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行宫颈冷刀锥切术的患者50例,对所有纳入标准的患者在宫颈锥切术前及术后进行宫颈相关数据的阴道超声的标准化测量。分析术前及术后宫颈长度以及宫颈体积的变化的关系,获得宫颈的再生情况,获得宫颈锥切理想的切除范围数据。
结果:
⑴术前平均宫颈长度及体积的基线值分别为30.14mm、16.02cm3。术中切除部分宫颈的长度及体积分别为14.82mm、3.97cm3,分别占宫颈基线长度的49.35%,基线体积的24.77%;
⑵手术不影响正常月经来潮,术后未发生宫颈管粘连及狭窄,经血潴留等情况;
⑶术后第1个月窥阴器下见宫颈外观愈合良好,术后第3个月窥阴器下见宫颈形态完全恢复正常;
⑷术前与术后第1、3、6、9个月的宫颈长度进行两两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术后第9个月的宫颈长度和第12个月的宫颈长度进行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⑸术前与术后第1、3、6、9个月的宫颈体积进行两两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术后第9个月的宫颈体积和第12个月的宫颈体积进行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⑹宫颈冷刀锥切术后第12个月的宫颈长度为26.68mm,为术前的基线数据的88.82%,基线数据与12个月随访数据有明显的统计学差异;
⑺宫颈冷刀锥切术后第12个月的宫颈体积为14.20cm3,为术前的基线数据的88.82%,基线数据与12个月随访数据有明显的统计学差异。
结论:
⑴宫颈再生过程确实是存在的;
⑵宫颈冷刀锥切术后3月内宫颈形态可完全恢复正常;
⑶宫颈再生完成后宫颈的长度和体积分别为基线测定值的88.82%、88.82%;
⑷宫颈冷刀锥切术后第9个月基本完成宫颈再生过程;
⑸对于有生育要求的妇女建议宫颈冷刀锥切术后9月再计划怀孕,以降低因宫颈再生不足导致的妊娠流产、早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