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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发展一个显著标志就是我们不断地通过法律和相关制度向市场供给合格的市场主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等,对促进各种企业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中小企业作为最活跃的市场主体,在国民经济中是不可或缺的。“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工作的重点放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变过去以盲目扩张、以消耗大量的能源和资源、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谋取经济的高速发展的发展方式,中小企业的转型发展亦不可避免,但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局限如规模、地域、经营能力等诸多条件限制,相较于大型企业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凭借市场自身的调节机制很难改变其状况,尤其是在当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背景下,更需要从法律和制度层面的外力加以扶持和推动。本文的基本结构分四部分:一、我国中小企业法律制度的基本状况;二、国外扶持中小企业的法律制度借鉴;三、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法律制度分析;四、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对策。在当下,探讨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对策,需要从法律界定、剖析中小企业发展制度保障不足等问题的研究入手,同时还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经验。西方国家如日本、意大利、美国等对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带有自己的特色,其保护程度因各国的发达程度不同存在较大差异,通常经济越发达的国家,法律保护越完善。我国对中小企业的法律调整经历了不断成熟的过程。2002年6月,我国颁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国内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立法。这部法律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做出规定,确立了我国界定中小企业的法定标准。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发展中既有机遇也有挑战。从法律现状来看,《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反垄断法》的相继出台,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的其他法律如《反垄断法》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不足,需要我们进行归纳总结,这样才能促进其发展在立法、执法、司法提出更具操作性的法律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