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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冲突影响旅游活动的可持续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尽管不少文献对旅游冲突有所涉猎,并提出解决办法,但不够深入和全面。通过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旅游发展阶段理论、游客感知理论和文化变迁理论等,本研究提出旅游冲突的概念,指出旅游冲突是指在旅游活动开发与发展过程中,旅游利益相关者由于经济分配、文化差异或服务利益受损而导致的互相对抗的活动。本文指出旅游冲突主要包括旅游经济利益冲突、文化冲突、服务冲突和涉外旅游冲突。 旅游利益分配不均衡、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协商机制不成熟、政府监管和行业协会缺失、旅游参与者的素质有待提升、旅游服务存在增值病现象、文化变迁与文化差异及旅游景区文化自我保护意识加强等原因均成为了旅游冲突发生原因。旅游冲突还可能引发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发展至社会冲突,这对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建设也会产生负面影响。旅游冲突还会影响旅游社区的旅游开发与旅游地形象建设、降低游客幸福感和旅游体验、降低旅游业形象。这都迫切需要对旅游冲突进行合理控制和有效化解。 本研究认为旅游冲突是可以化解的,更关键是可以预防的。因此应将旅游冲突的化解作为前置事项嵌入旅游开发的全过程。在理念上改传统的部门主义为互惠互利的共赢主义,让全体旅游利益相关者共享旅游收入和旅游发展成果,共同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基于前置理念,旅游开发者应充分利用对话协商机制在旅游开发的全过程中,健全社区居民参与制度,建立健全旅游经济利益分配制度,从源头上减少旅游经济利益冲突。应当通过建立旅游化解机制、加强政府监管规范旅游市场、成立行业协会加强旅游服务人员自治和自律、保护旅游景区传统文化、提高旅游服务人员和游客素质等途径加强旅游冲突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