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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对于宪法和宪政的研究已经逐渐成为学术界的一个热点,同时,完善宪法、建立宪政也是我国政治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然而,目前我们的宪政研究几乎都以西方宪政为样本,而对于中国宪政发展的本土环境研究却相对缺乏。这就使得西方先进的宪政理念和完善的宪政模式始终无法在中国“嫁接”。所以我们应该对中国宪政的发展历程、中国的宪政环境和中国宪政的本土资源进行仔细的分析研究,即寻找中国的宪政语境。 西方的宪政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开始孕育,在经历了中世纪的蛰伏和萌发后,终于在立宪主义时代开出了灿烂的宪政之花。西方宪政的形成发展历程延续了几千年,始终没有中断,这是一个自然生长的过程。基督教的幽暗意识是西方宪政的文化根基,也决定了西方宪政的文化心理和思维模式。契约理念深植于西方的社会生活中,成为西方宪政的逻辑起点。对人的关注是西方宪政的内核。政治权力多元的传统是西方宪政分权与制衡机制形成的现实基础。法治文明的源远流长,是西方宪政的实证标志。 与西方不同,中国的宪政文化发展历程是从引进西方的宪政制度开始的,其始终受到“富强为体,宪政为用”这一宪政文化模式的制约。乡土中国与现代文明社会在价值观念、规范体系、行为模式等方面的巨大差异,使两种文化在中国宪政的推进过程中不断产生碰撞、融合。中国传统文化对西方宪政文化在许多方面进行了无情的消解。因而,我们有必要对现有的宪政发展模式和宪政的发展因子——进行解构,寻找中国的宪政语境并营造中国的宪政语境。由于各个国家和各个民族具有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因此决定了不同的宪政建设路径。历史上照抄照搬别国模式的做法,只能使我们离宪政的目标越来越远,更谈不上宪政的实现。因此,我们更应该坚定不移的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培育宪政文化发展的物质土壤;继续推进法治进程,建设法治国家;注重对宪政文化要素的培育。同时,对于西方国家宪政实践中许多有益的经验,我们应该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加以吸收和借鉴。进而探求出一条适合于中国的宪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