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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农业是在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区域资源,提高经济效益的农业生产方式。恩施自治州地处湖北省西南部,农业生产环境相对较差,生态较为脆弱,生态农业是其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其意义表现在通过生态农业建设,不仅能改善自身农业生产环境,更重要的是能对长江中下游广大地区的生态状况产生影响。生态农业建设也能更有效地利用后备土地资源,挖掘现有土地资源潜力,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通过生态农业建设,还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区域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对恩施资源状况的调查,结合生态农业对资源的要求,归纳出恩施区域资源的特点。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的多宜性和潜能性、气候资源的广谱性、水资源的富集性、生物资源的多样性、矿产资源的独特性、自然灾害的频发性。社会资源则表现为土地相对丰富,但宜耕地不足,人均耕地少,交通不便,经济相对落后,全州大部分区域的农业处于传统农业阶段。恩施自治州自2000年开展生态农业建设以来,建立了农田、农户和乡(镇、场)三个层次的生态农业模式。通过系统分析各种生态农业模式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状况,确立了:(1)农田生态农业模式以旱地农田立体种植模式、水田垄稻沟鱼立体种养模式、坡地“三田”生态种植模式及丘陵地果园主体种植模式等为主体;(2)农户生态农业模式以“猪一沼一果(茶、菜、药)”模式和生态庭园模式为主体;(3)乡、镇、场生态农业模式以生物物质、能量多层次多途径利用生态模式、“种植—养殖—加工—贸易”综合开发模式、高科技生态农业示范园区模式、旅游观光生态农业模式为主体。并确定了每种生态农业模式的适应范围。针对恩施资源状况和现行生态农业模式,提出了恩施自治州生态农业的进一步发展的对策。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生态建设补偿机制,逐步解决成本外摊和收益外泄。其次,搞好区域规划,充分利用自然和社会资源;合理布局,探索新的生态农业建设模式,扩大生态农业建设规模;同时积极发展环保型和外向型农业产业,包括生态农业观光旅游、建设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等,加强物质循环和再生资源的重复利用。制订了恩施短期(10年)、中期(30年)和远期(50年)生态农业项目建设规划。在确保粮食自给的情况下,开展以农村沼气、小水电、太阳能和风能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保证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和作物秸杆还田率,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壤肥力;同时设立土壤保护工程项目和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减少水土流失,提高防洪抗旱能力,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建议建立一个组织和协调各行业、各部门的管理机构,健全各级资金投入机制,同时大力开展宣传和技术培训,提高全民对生态农业建设的认识,增加其参与生态农业建设的自觉性,使生产者掌握最新的生态农业建设技能。相关科研部门要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为生态农业的深入发展提供科学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