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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社会各种制度和标准把生活规划为盲目的机械行为,人们在利益的昏迷中失去了幸福,在社会规范中遗忘了生活的真谛,就好像行为仅仅是为实现体制的规范目标的行为,而不是为了达到某种生活意义。教师评价置身于这种社会大背景下,以评价程序合理性回避或掩盖评价活动实质合理性——严禁简单用升学率、考试成绩评价教师;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加强教师考核管理;打破教师的“终身制”;教师资格考试升为“国考”等一系列新政的出台,国家在尝试着用制度与技术去弥合教师评价的裂隙,但教师评价制度的“正义性”却不断经受着社会的质问:“‘三不要’招考怎能保障‘优者从教’?”、“考核能否考出好老师?”同时,教师身处评价的场域,行走于评价制度与标准的丛林之中,常常感到困顿与疑惑——“贵州第一中学教师参加期末统考,张榜公布成绩引争议”、“教师评价在为谁代言?”、“评价中教师的自由在哪里,幸福在哪里?”等有关“利益”、“权利”、“自由”、“幸福”的问题成为教师对“教师评价是什么?”的诘问。诚然,教师评价问题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制度内容与技术手段问题,它已经超越了评价理论研究的范畴,上升为对问题的原点式研究。问题所表征的制度正义、利益、权利、自由、幸福等伦理要素,只有在伦理的场域中得以解构和回答。伦理是价值哲学,评价是对价值的判断,两者的理论原点相契。故此,本研究从伦理视角,审视教师评价制度、评价体系和实践中存在的伦理性问题,并在社会伦理方法论的指导下探究问题产生的根源,尝试为构建伦理意蕴下的教师评价体系寻找可行性路径。在理论层面,本文提出了伦理场域中教师评价体系的伦理前提,获得了影响教师评价的伦理因子,确立了教师评价体系的内部和外部维度,制定了三维评价标准和实施策略,拓展了教师评价伦理问题的研究思路,为其他研究者的相关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在实践层面,分析了教师评价制度的历史进程,归纳与总结了制度的类型与特点;剖析了教师评价中的伦理问题的困境根源;有助于教师评价制度的公正,有助于评价体系的实质性和合理性,有助于评价实践活动更多关涉教师的平等自由和幸福的生活意义。本研究梳理和分析了教师评价制度的历史进程,以历史断代为划分标准,将我国教师评价的制度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即清末民初的制度初步形成时期;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以前的制度重建时期;社会转型期的制度秩序化时期。在梳理各时期教师评价制度文本的同时,归纳和总结了构成教师评价制度体系的三类制度,即入职的聘任和资格认证制度、任职期间的考核制度、奖励制度,分析了不同历史阶段三大类制度的特点。本研究从伦理学的视角揭示了教师评价制度、评价体系和实践三个维度中存在的伦理性问题。认为目前的教师评价制度设计存在“国家”功利主义取向;制度本身存在“正义性”的缺陷;对教师只为利益的错判;对教师趋乐避苦精神诉求的压抑等,导致教师评价制度产生“正当性”危机。同时,也是个体和社会出现利益裂隙,权利与义务失衡,教师“自由精神”逐步丧失等制度伦理困境的根源所在。教师评价体系建构和实施中对教师工作结果“功效性”的过度追求;缺少对“人”的关怀和自利下的妥协;教师评价跌入了“无心世界”;缺失作为实践共同体的小共同体;教师被过度模塑;评价缺失一元价值精神,导致教师评价体系难以摆脱绩效责任的负效应,同时也是教师评价指标体系将教师非人化处理、教师评价实践中公平问题的凸显、“人”被边缘化等诸多伦理困境的要因。本文意图对教师评价在伦理层面解决其合理性的问题。通过明确教师评价的伦理前提,探晰和确立构成教师评价体系内部和外部维度的伦理因子,进而设定教师评价的三维评价标准、明晰教师评价实践中的注意要素、提出教师评价制度的改进策略,实现对教师评价的伦理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