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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与建设是我国向全世界履行负责任大国所做承诺的重要体现,而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则需要强大的人才支撑作为保障。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指出,“参与全球治理需要一大批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了解我国国情、具有全球视野、熟练运用外语、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专业人才”。此外,《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在“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部分中明确提出“实施全球治理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由此可见,我国对全球治理人才的高度重视。我国高等学校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培养全球治理人才的时代重任,必须全面实施全球治理人才的教育培养计划,即所培养的人才必须能面向世界,走向国际,通过在国际舞台上不断发声来提高我们国家影响力,进而为我国逐步掌握全球治理的话语权而服务。本研究以“全球治理理论”和“素质冰山理论”作为理论基础,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研究法以及德尔菲法等研究方法,对全球治理人才素质结构及其培养策略进行了系统研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厘清了全球治理人才的概念;构建了全球治理人才的素质结构框架;探索了关于全球治理人才的培养策略。本研究在认可并论证了“蕴含制度性要素的全球治理理论”的基础上将“全球治理人才”定义为,在全球治理的主体范围内(包括与主权国家相联系的行为体以及非国家行为体),参与关乎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问题的协调与处理,具备相应的治理意识、治理能力与基本治理素养,有助于全球有效治理局面的形成并对全球治理产生积极影响的人。因此,各国外交部门人员、国际组织职员、跨国公司人员、NGO(非政府组织)成员、NPO(非营利组织)成员、国际智库研究人员等,只要他们具备全球治理的素养参与到全球性问题的协商处理,并对最终决策有一定积极影响的人员就是全球治理人才。本研究以“全球治理理论”及“素质冰山理论”作为理论依据,在充分梳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及德尔菲法进行研究,从而构建了包含“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及“内涵阐述”在内的全球治理人才素质结构框架。该框架共有5个一级指标和13个二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含“全球治理的三维知识”、“协商治理能力”、“全球公民意识”、“全球核心价值观”、“国际理解激发的情感”这五个方面。一级指标中的“全球治理的三维知识”包含“专业知识”、“通识知识”和“外国语言知识”三个二级指标;一级指标中的“协商治理能力”包含“沟通力”、“决策力”、“执行力”和“创新力”四个二级指标;一级指标中的“全球公民意识”包含“共识性全球公民意识”和“中国特色全球公民意识”两个二级指标;一级指标中的“全球核心价值观”包含“人类共识的价值观”和“‘共商共建共享’的中国特色价值观”两个二级指标;一级指标中的“国际理解激发的情感”包含“本体性层面的情感”和“操作性层面的情感”两个二级指标。此外,“内涵阐述”部分是对各二级指标内容的进一步解释说明。依据所构建的全球治理人才素质结构框架,本研究建立了全球治理人才素质结构冰山模型。其中,“冰山以上”部分主要包括“全球治理的三维知识”、“协商治理能力”,即全球治理人才的外在显性素质表现形式。它们均可以被观察、测量乃至开发培养;而“冰山以下”部分主要包括“全球公民意识”、“全球核心价值观”、“国际理解激发的情感”,即全球治理人才的内在隐性素质表现形式。它们对全球治理人才的行为表现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当前国内外高校全球治理人才的培养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培养计划主要集中在国内外一流高校或强势学科;(2)培养计划具有学历性为主,非学历性为辅的特征;(3)培养计划对培养目标的外延认知比较清晰;(4)培养计划对“全球意识”素质要素形成了共识;(5)培养计划中形成了初步的课程体系。然而,当前国内外高校全球治理人才培养计划在应然和实然层面分别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在应然层面的全球治理人才素质结构设定上存在的问题是:(1)“专业知识”与“通识知识”之间混淆,“非通用语言知识”不足;(2)能力结构中欠缺“创新力”;(3)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球公民意识及价值观要素不够突出;(4)普遍缺乏对“操作性层面”情感要素的关注。在实然层面的全球治理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上存在的问题是:(1)培养层次略显不当;(2)培养模式仍受专业教育思维的禁锢;(3)对全球治理人才的培养质量缺乏全面评价。基于全球治理人才素质结构框架以及对国内外高校全球治理人才培养现状的检视,本研究从“培养机构”、“课程内容”、“教学形式”、“师资队伍”、“质量评价”这五个方面来全面探讨全球治理人才的培养策略。本研究在这一部分主要采用了比较研究法,通过吸收国内外高校在培养全球治理人才方面的有益经验,从而为本研究提出具体可操作性的策略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