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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北京市中小学实施聘用合同制改革以来,各中小学教师薪酬分配制度沿袭了1993年工资改革的职称晋级增薪制度,但是旧的分配模式激励机制不健全,激励作用不强,不利于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和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与广大教师要求以工作量、工作绩效定薪的矛盾比较突出。本文以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薪酬制度中的激励机制为研究对象,结合丰台区现行教师薪酬制度的具体情况,以需求理论、双因素理论、公平理论等激励理论为指导和出发点,对中小学教师薪酬制度中的激励机制进行了历史和现状考察,对影响中小学教师薪酬激励作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在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中,要充分发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中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搞活中小学内部分配,完善中小学教师薪酬制度中的激励机制,克服平均主义,解决中小学目前仍存在的分配不公等问题。
本论文共分为5个部分:第一章主要分析了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薪酬激励机制不健全的原因,交代了研究意义和方法,对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和解析,阐述了激励机制的内容、作用和国外教师薪酬管理现状。第二章在介绍相关激励理论的基础上,着重强调激励理论在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薪酬激励机制中的作用。第三章探讨了我国教师薪酬制度变革中激励机制的状况和存在问题。第四章分析了制约中小学教师薪酬制度激励效能的原因。第五章探讨了建立中小学教师薪酬激励机制的对策一建立岗位绩效薪酬制,强调通过建立岗位绩效薪酬制度,达到完善和强化中小学教师薪酬激励机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