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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的全面普及及电信业的快速发展早已改变了人类传统的直面交流方式,被喻为“拇指族”的手机消费者占到了我国总人口的近六成,面对如此庞大的消费者群体,我国却没有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及制度对其进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手机市场与电信市场均出现不同于其他国家曾出现的问题,这就使得我国的手机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基于此,笔者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将手机消费者分为手机产品消费者及手机电信服务消费者两类进行研究,罗列了手机产品消费者及手机电信服务消费者权益受到的不同形式的侵害,并对其形成原因进行了不同角度的分析。在借鉴国外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电信业规制的先进立法经验后提出了我国手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建议。文章框架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引言说明了国内外手机普及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手机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现状是最为严重的一个。国外已从消费者保护和电信业立法两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手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我国虽有相关法律规范,但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已不能解决诸多手机消费者纠纷。第二部分首先确定了手机消费者的概念,总结了手机产品消费和手机电信服务消费的特征,提出手机产品消费者迫切需要保护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殊情况,并对手机消费者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国际上提倡的手机电信消费者权利进行了阐述。第三部分介绍了国外手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及完善的手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给我国的启示。第四部分罗列了手机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具体表现形式并分析了形成原因。第五部分析了我国现行关于手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立法,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第六部分从多方面针对文章前几部分提到的我国手机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手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即旨在建立手机产品消费者和手机电信服务消费者双重保护的手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