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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的饮食文化不断对外延伸,相互影响,相互融合,食品安全与卫生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多的食品商家为了自己的利益,对大众的生命健康置若罔闻,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地沟油等等充斥在我们的食品行业中,各种新型添加剂涌现,各种超量违规使用添加剂行为不绝于耳,不但影响到人民的生命安全,亦严重威胁到国家的声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已成为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但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但没有遏制,反而越演越烈。近几年,根据公安机关的统计数据,不但市场上的加工食品有各种安全问题,连蔬菜、粮食等基本农作物也被污染。辽宁、河南等地发现大量用违禁添加剂侵泡生产的“毒豆芽”,更是令人们担忧。本文试从一起“毒豆芽”案件侦办为例,从实务角度出发,总结此类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侦查难点。本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基本案情的介绍,此次“毒豆芽”案件的线索来源是由犯罪嫌疑人的同行竞争对手提供,侦查人员进行初查后确定了该线索的真实性,而后展开搜查,在作案的小作坊内发现了生产豆芽的正常工具外,还有注射添加剂的注射器以及已使用过的添加剂包装,查获了大量的“毒豆芽”。第二部分详细阐述了此次案件立案时所遇到的难题,本案最大的争议点就是犯罪主观故意的认定上,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意见,分析了不同意见对本案的影响,论证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认定与客观行为定性问题,研究处理此类案件时主客观方面认定的主要标准,寻找切合实际的认定标准。第三部分分析此类案件侦查工作中的难点,此类案件线索来源的主要渠道窄,常常是由相关行政部门在监管中发现的犯罪事实,或有群众举报,缺少主动获取的渠道;此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的犯罪主观认定难,成为是否予以立案的关键点;证据收集复杂,专业性强,要求经侦人员较高的专业素养,为侦查工作增加了难度;食品安全的行政监管力度不足,很多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往往在造成危害后才被发现,没有做到很好的预防措施;检测机构不明,使得难以掌握关键的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第四部分结合实践办案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拓宽线索来源,加大主动获取线索的方式,保证线索来源的可靠;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上着手认定犯罪主观故意;建立食品安全的严格责任制度,切合案件的实际需求;从严格监管食品生产、完善食品监管的技术设备,为案件的侦破提供硬件上的有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