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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日益增长的减排压力,中国政府已制定了一系列自主减排目标,且已明确提出实施碳定价机制以实现这些减排目标。而减排政策的实施会伴随相应的成本,碳定价机制也不例外。大量研究表明,碳定价机制的实施可能会对经济增长和产业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并且可能导致累退的收入分配效应。其中,收入分配效应是影响政策公众接受度,且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问题。而对于正处在转型时期、且社会贫富差距形势严峻的中国来说,碳定价机制的收入分配效应评估尤为重要。目前,评估中国碳定价机制收入分配效应的研究还较为缺乏,且鲜有从多种维度和多种层次全面考察碳定价影响的研究。因此,本文聚焦于碳定价机制,并以碳税政策为例,在政策实施可能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中,着重分析中国实施碳税政策的潜在收入分配效应。通过参与构建和改进一般均衡模型,并拓展应用投入产出模型、社会核算矩阵分析以及文献计量分析等模型与方法,分别从国家、区域和省际层面,考察了中国引入碳税政策对当前收入分配格局的潜在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当前研究的不足。本文的分析工作可为中国在碳定价机制的设计、制定和推行过程中,就如何保证既实现减排目标又能使不利收入分配效应及社会经济损失总体最小,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和相关政策建议。论文主要开展了以下创新性的工作:(1)鉴于当前鲜有从源头分析导致居民间碳负担差异原因的研究,本文编制了中国细分不同收入等级居民分组的社会核算矩阵,并利用扩展的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分析了中国2007年城乡不同收入等级居民分组的碳排放水平差异现状并探究其原因。结果显示,占总人口55%的农村居民的排放比重为29%,而占总人口45%的城镇居民的排放比重高达71%,其中城镇中等收入及以上水平的居民(人口比重为25%)贡献了55%的排放比重;全国平均人均CO2排放为4.83吨/人,而农村与城镇分别为2.54和7.64吨/人,城镇是农村的3倍;而农村高收入组的人均排放(6.20吨/人)是农村低收入组(0.72吨/人)的8.6倍;城镇最高收入组的人均排放(19.25吨/人)是城镇最低收入组(2.55吨/人)的7.6倍,是农村低收入组的26.7倍;整体上,城乡内部各阶层的人均CO2排放均随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增加;且无论在城乡之间还是城乡各自内部,不同收入等级之间的人均排放均有明显的差距。通过剔除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异且令全部收入都用于消费支出时,农村内部收入水平越高的阶层的人均直接排放与人均消费支出间接排放均越多,而城镇内部的排放特征则相反。这主要是由于农村收入水平越高的阶层对碳密集型商品(电力、交通运输、能源等)的消费份额越高,即其消费模式更加碳密集;而城镇内部收入水平越低的阶层的消费模式则更加碳密集。(2)中国当前的初次分配状况很不理想,极可能首当其冲受到碳税的冲击,而目前这方面的研究还很缺乏。因此,本文将中国劳动力市场特征引入中国能源与环境政策分析模型(CEEPA),通过模拟三种不同的劳动力市场情景,实现了从全局经济视角度量碳税对中国初次分配宏观格局的影响分析。结果显示,在碳税收入归入政府预算的情景下,碳税的开征会加剧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份额偏低的现状,并且使劳动报酬收入水平相对于基准情景也有所下降,资本收入及其份额也会减少,而生产税净额及其份额则会明显增加,表明若无配套税收优惠措施,征收碳税会加剧初次分配不均衡的现状并使居民和企业都受到损失,政府将从中获益。整体而言,这些不利影响在低税率下并不明显,但会随着税率的提高而增强。(3)当前仍缺乏从收入端和支出端同时考察碳税在中国不同收入阶层居民间收入分配效应的研究。本文将基准的城乡二维CEEPA模型扩展至多收入阶层维度,通过设置与模拟多种碳税优惠补偿措施,实现了同时从收入端和支出端,以及从城乡维度和城乡多收入阶层维度分析碳税对中国最终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并提供了实现既定减排目标下优化收入分配效应的碳税政策建议。结果显示,无论从可支配收入还是实际生活水平来看,由于当前社会保障制度过于向城镇居民倾斜,以及经济发展主要靠投资驱动等原因,如果不采取任何税收优惠或者返还措施,碳税的开征会使得我国各收入阶层居民的生活都受到负面冲击,并会拉大我国城乡之间以及城镇内部的收入差距,而且这些负面影响均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增大;虽然农村内部的贫富差距有可能会缩小,但缩小的程度极其微弱,且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程度要明显大于城乡各自内部所受影响的程度。因此,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最理想的解决方案是将碳税收入用于降低生产间接税,同时通过适当增加公共转移支付并按照人口平均分配给农村各阶层以及城镇弱势群体,则城乡之间以及各自内部的差距较征税前均会缩小。(4)中国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严峻,而碳定价在区域间的收入分配效应还鲜有受到关注。本文基于区域间投入产出分析模型,结合中国2012年区域间投入产出表及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数据,核算与分析了一定价格的碳定价机制对中国30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之间、中国八大区域之间以及八大区域代表性地区内部不同收入等级居民之间所引致的收入分配效应。结果显示,10元/吨CO2的碳定价给中国30省居民带来的平均人均碳支付为19.2元,平均碳负担率为0.13%,表明低碳价给居民带来的额外负担整体较轻,但这一负担率在30省居民之间整体上呈现出西高东低的区域累退分布结果,且在半数以上的省份呈现出城乡累退性的结果;当把中国30省划分为八大区域时,碳定价机制使得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京津区域、东部沿海和南部沿海区域居民承担的碳负担率最低;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的西北和西南区域,前者承受全国最高的碳负担率,后者也承受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负担率;北部沿海和中部区域同样也承担了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负担率,而东北地区则承担了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第二位的负担率;从7个代表性地区的分收入等级居民维度的分析结果来看,碳定价在多数地区的城乡不同收入等级居民之间表现为弱累退性,个别表现为近似成比例分布。因此,在减缓碳定价的区域不平衡性收入分配效应方面可考虑制定差别碳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