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94年,为了解决当时政府财政收入紧缺、企业盲目投资以及市场通货膨胀等问题,我国决定采用生产型增值税,以满足当时政府、社会的各种需求。生产型增值税在实施的十几年中的确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生产型增值税不能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它抑制了企业的投资热情,并且严重破坏了税收的中性原则,因此已不能很好的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基于以上考虑,我国开始积极探求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方法。我国增值税改革是以从点到面的方式推行的,自2004年7月1日起,我国率先在试点地区(东北三省)以“增量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