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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经济发展到一段阶段,各级政府对土地的需求急剧膨胀。“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规划体系中最为关键的也是最为重要的内容,其在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致关重要的作用,越来越被各级地方政府重视。但是,由于诸多的政治和经济原因,该区域规划并不能完全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一旦如此,地方政府就会动用行政手段,对规划内容频繁调整,影响规划的科学性。这一方面是政府的原因,但更为重要的是土地规划制度本身存在逐多问题。鉴于以上问题,本文在综合国内外大量同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大量的濮阳市数据和部分全国据为基础,采取比较分析、文献参考等方法,分析总结了我国现行“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编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规划基数与土地调查基数不一致;(2)与城市总体;规划目标不一致;(3)政府意愿过多,群众参与过少;(4)产业集聚发展带来的冲击太大;(5)规划缺乏科学性和可持续性致使城乡统筹发展不平衡;(6)与城市总体规划不协调;(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国民经济发展目标不力;(8)土地规划刚性不足弹性有余;(9)土地集约节约不理想;(10)耕地保护流于形式;(11)引发土地管理制度恶性发展。在以上问题的基础上,本文结合当前的土地管理制度现状,对如何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合理展望,提出了以下措施:(1)组建全新的土地调查机制,确保土地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科学性,为规划的编制提供基础;(2)土地规划的编制要革新理念,改变计划经济理念,引入“绿图理念”和“基本农田边界理念”;(3)推动土地规划立法,强化规划实施监督,要引入“人民代表大会评议制度”,提高土地规划法律地位;(4)构建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为核心的“空间规划”模型,增强国民经济发展中各规划之间的协调性;(5)构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土地管理顶层设计新模式:“权力倒置”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