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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否要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一直是一个的热点问题,在行政诉讼法即将修改之际,在确立行政复议调解制度之后,探讨这一问题更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章主要阐明了行政诉讼调解的含义、属性以及辨析调解与和解的区别;第二章和第三章是文章的核心部分,第二章主要从行政诉讼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国内外立法经验、行政法有关理论、双方当事人与法院利益博弈关系以及适用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功能优势五个方面分析了适用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三章则从实体规定、程序运作和法官的职权三个方面探讨了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