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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定性与定量研究的结合,主要利用数据统计、归纳、分类、比较的方法对隋唐时期新设州进行了研究。 隋唐时期,生产力水平提高,对地方的管理和开发更加深入,对地方行政制度的整顿改革有汉魏晋南北朝诸代教训可资参考,同时,州级政区本身亦有自己的演变规律,这一切都导致州级政区在隋唐时代的演变和发展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本文选取隋唐时期新设州作为一个侧面,对新设州的数目、设置原因、长存州的作用、新设州的空间分布进行了专题研究,以展现隋唐时期州级政区的演变和发展特点。 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主要探讨了隋初州级政区的地位和数目基础,第二章和第一章的一部分对隋唐时期州级政区的数目进行了梳理,得出了隋唐时期各个皇帝治下新设州的数目,特别是对大象2年、天宝12载、元和2年的州级政区的数目进行的梳理,进一步补充了前人的成果。在此基础上,第三章详细探讨了新设州的设置原因,通过对资料进行分类、比较,本文将设置原因归纳为军事、政治、人口、地理、民族、交通六类,并纵向讨论了设置原因与州级政区地位变动的关系。第四章提出了长存州的概念,对新设州中比较重要的存在时间较长的州进行了进一步研究,长存州数目有一百五十多个,而且在隋唐时期具有重要地位。通过逐道逐个考察,笔者认为长存州能够长期存在下来主要是因为它适应了政区地位变动和地区开发的总体要求。第五章探讨了州级政区的空间分布,着重分析了岭南道存在最多新设州主要是因为唐王朝在这个地方实行了特殊的类似羁縻州的政策。第六章从总体上探讨了州级政区在隋唐时期变动的特点,重点论证了州级政区地位的升降和羁縻州政策对稳定州级政区地位的作用。 隋唐时期,旧有且比较稳定的州只有一百多个,而新设州中比较稳定的州也有一百多个,二者大致相当,可见隋唐时期,是州级政区发展的重要时期。其次,州级政区发展到隋初,已基本变成中级政区,隋文帝废郡存州,适时的确定了在隋唐时期其统县的中级政区的地位。此后,随着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矛盾改变着自己的地位。隋代,其地位不断上升,其上再无高级政区;唐前期,羁縻州政策出台,州级政区地位得到稳定,但中央政府不断尝试着在其上再次设立高级监察区;唐中后期,安史之乱成了该项地方制度改革的催化剂,道级政区在安史之乱后成为实级政区,州级政区地位进一步下降。最后,管理和开发的深入,周边少数民族势力的消长,导致隋唐时期新设州的分布在隋代集中在开发较好地区、唐前期集中在开发不够地区、唐后期又集中在开发较好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