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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不同判是指具有相同或类似事实的案件在不同法院、不同法官之间得到了不同的判决,这完全违背了司法公正的要求,减弱了司法公信力,挑战了法律的权威性,阻碍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近年来,该现象愈演愈烈,引起了社会大众和媒体的热烈关注和激烈讨论,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发现造成该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对法律推理的忽视。虽然法律推理理论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在国内得到关注,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关于法律推理在司法实践中应该如何运用,使用过程中将出现什么问题,应该如何避免等内容并没有作过多研究。鉴于此,本文就司法活动中的同案不同判问题进行分析,考察法律推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构建的问题,从而探讨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由此提出对策。本文共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中,提出现存的同案不同判现象,对典型案例“许霆案与何鹏案”进行推理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阐述相关问题研究现状,并提出写作目的和基本思路。第二部分,由于我国法律思维的传统和法律推理理论的主流研究倾向,因此对法律推理以演绎论证模式进行分析和构建,也就是“前提+前提→结论”的形式。第一,关于案件事实,首先对案件事实与事实进行区分,其次探讨确认案件事实的证据的可靠性、充分性如何判定,最后通过实例说明如何得出案件事实;第二,关于法律规范,首先对法律规范进行命题逻辑和规范逻辑的双重探讨,使得具体的法律规范更准确地适用于案件事实,其次探索了适用法律时的一些特殊情况及其解决办法;第三,关于法律推理的结论。首先是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时,应该依法审判得出结论,其次阐明依法审判的结论应用于具体案件的处罚时法官还应有自由裁量权,最后得出法律推理结论是依法审判和自由裁量相互结合的结果。第三部分,透过司法实践的法律推理,发现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比如说成文法、司法程序、司法人员等,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说明法律推理对我国司法实践和实现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