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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城市化早期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中期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一段时期,期间台湾由农业社会转变为工业社会,城市随之迅速发展,大量农业土地转变为其他用地,其中,政府对农业土地实施征收是获取土地的重要途径。土地征收是由政府代表公共权力对私人土地实施的强制征收行为,台湾城市化早期农业土地征收除具有一般土地征收的要求外,还有其自身的特点:农业土地被台湾当局设置了种种限制,农民不能随便改变土地的使用途径,在农业生产效益日益低落的情况下,农民对农业土地在某种程度上有种“鸡肋”的感觉。本文选择台北县树林镇羌仔寮土地征收作为案例。第一章是台湾城市化早期阶段农业土地。土地改革后,台湾农民大多成了以拥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但是土地改革赋予农民的只是农地农用的权利,农民并不能随意决定土地的用途。随着台湾经济起飞,越来越多的农民不愿从事农业生产,农业土地也大量被改变用途。第二章介绍羌仔寮土地征收的缘由。羌仔寮地处台湾城市化起步较早的台北县边缘,台湾省电力公司为建设台北县西部的输变电站,决定使用羌仔寮民众的土地。在进行了“例行公事”般的协商之后,台湾电力公司以“协商失败”为由向台湾当局申请实施土地征收并获得批准。第三章是土地征收实施的过程。土地征收的核心是合理补偿被征收者,羌仔寮的民众通过陈情、申请、拒绝用地单位进入土地甚至提起诉讼来要求政府提高补偿价格,在民众的压力下,台湾当局提高了补偿价格。由于电站的建设影响到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在这些居民的要求下,台湾电力公司被迫实施了附带征收。第四章,对土地征收后居民生活及对土地征收的反思。土地征收前,树林镇受到整个台湾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羌仔寮民众的生活也由单纯从事农业生产走上了亦工亦农的方式。土地征收后,大多数农民接受货币补偿的补偿形式,进入城市地区生活。从这一时期土地征收的过程来看,台湾当局规定的土地征收制度尽管存在补偿标准不一等问题,但对保护民众的权益还是比较周到的。羌仔寮土地征收是台湾城市化早期农业土地征收的缩影:城市迅速发展,农业土地越来越多地被变更用途,农业生产的利润与其他行业相比越来越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意愿降低;如果补偿价格合理,农民并不反对政府实施土地征收,与其说土地征收取走了这些农民的土地,不如说给予了农民选择生活方式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