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商事登记制度的概念、法律特征、性质和作用。商事登记的概念是考究商事登记制度的逻辑起点,本文首先对商事登记的概念做了详细的探讨和研究。“商事登记是指遵循专门的商事登记法及其他特别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实体要求和法定程序,由相关当事人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登记主管机关将应登记事项登记于法定文件上,并公之于众,并以此为依据取得、变更、终止商事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1在明确概念后继续探讨了商事登记的法律特征、性质和作用:商事登记为要式法律行为,具有显著的强制性,其基本法律效果在于为商事活动的众多参加人设立、变更和终止商事主体资格谋求法律上的确认。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强化国家对商事主体的监督和控制。本文在商事登记法律的性质界定上采私法行为说。此外还应当看到,商事登记法在维护商主体的合法地位和信誉、促进交易迅捷、保障交易安全和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基本的核算资料方面发挥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部分,商事登记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商事登记的基本原则、种类、登记程序及其效力。其中商事登记的基本原则包括登记公开原则、强制登记原则和全面登记原则。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则共同构成了商事登记的种类。申请与受理、登记机关的审查、核准登记和公开共同构成了商事登记的程序。本文在商事登记效力的探讨上主要从商事登记的一般效力、不实登记的效力和商事登记的特殊效力三个方面进行研究。 第三部分: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及改革与完善。通过对德、日、法、英美等国对商事登记的立法研究,具体而言我国的商事登记法律制度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完善:第一、在商事登记法的立法体例上,制定我国的商事登记法。第二、统一商事登记法的立法价值应更注重效益。第三、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注重吸收借鉴别国经验。第四、确立以主要营业所在地为依据的商事登记制度,废除现行的分级登记制。第五、进一步明确商事登记机关的责任。 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本文采用历史学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和价值分析研究方法,在全面把握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的基础上从历史和现实的两个方面分析国内外商事登记法律制度。然后回归到现实,研究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和问题。最后提出了作者对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改革与完善的意见。希望能够为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乃至整个商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从而有利于将来我国制定统一的《商事登记法》。从实践角度来看,对改变我国现行商事登记制度规定与规定之间相互矛盾、立法层阶档次不高、法规存在空白和盲点、对不同的商事主体差别对待等问题也具有实践上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