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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为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要素,享有适当的住房是现代社会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由于近些年来住房价格的持续上涨,许多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消费能力呈下降趋势,住房问题日益凸显出来。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是政府的职责所在。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逐渐加大了住房保障的力度,许多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得以解决,但也由于住房保障“准入机制”的不完善,导致住房保障资源出现了“错位”、“越位”和“缺位”等不合理现象。收入水平是影响住房需求的重要因素,住房保障收入线是界定住房保障对象的关键指标,但由于住房保障收入线的确定缺乏科学的测定方法,导致许多地区收入线的设定不够合理,严重影响了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效果。因此,从理论上探索住房保障收入线的测定方法及调整机制,对于确保我国住房保障政策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文就住房保障收入线的测定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主要内容如下:首先,本文对住房保障收入线测定所要遵循的住房保障供应的政策取向、目标定位以及政府保障能力约束方面的现实依据进行了分析,由此引出了住房保障收入线的测定要受到居民基本居住需要、社会公平需要和政府保障能力三大因素的影响,并分析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为论文论述的出发点奠定了基础。此外,通过对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实际住房保障收入线测定方法的梳理,明确了住房保障收入线测定的方法依据,并对住房保障收入线测定所要坚持的原则进行了归纳总结。其次,从政府保障能力角度出发,分析了利用居民收入分布情况进行住房保障收入线测定的思路。通过构建住房保障水平回归模型,结合搜集到的面板数据,分析了住房保障供给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的相互关系,提供了确定政府住房保障适度水平的测定方法。在对收入分布拟合方法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明确了适合我国居民收入分布的拟合方法。并以南京为研究对象,根据2007-2012年的城镇居民收入函数和住房保障投入适度水平的测定结果,对政府适度保障能力下住房保障收入线的测定进行了实证分析。再次,从居民支出角度出发,结合住房支付能力的概念,分析了满足居民基本居住需要前提下的住房保障收入线测定思路。通过剩余收入法衡量住房支付能力的基本原理,梳理了影响住房保障收入线测定的相关变量,从满足居民“适足住房权”的角度,对测定住房保障收入线需要设定的“合理消费”标准进行了界定,以此为基础,结合贫困线和居民平均生活预算线两个指标,分别探讨了绝对住房保障收入线和相对住房保障收入线的测定方法。并根据南京的相关数据,对南京2007-2012年绝对住房保障收入线和相对住房保障收入线的实际水平进行了测定。然后,从社会收入分配的视角,分析了收入分配公平要求下住房保障收入线的测定思路。论文在阐述我国面临的收入差距扩大的严峻形势的基础上,论述了住房消费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以及住房保障政策在缓解收入差距方面的重要意义。通过借鉴希克斯等值变换模型,构建了将保障性住房受保障家庭获得的住房福利转化为货币收入的方法,再以基尼系数为参照指标,通过拟合不同住房保障收入线水平下实现的收入分配效果,据此分析了实现特定收入分配目标的住房保障收入线测定方法。并以南京为例,验证了该测定方法的可行性。最后,本文对住房保障收入线的调整机制进行了探讨。一是在对本文构建的几种测定方法之间关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几种收入线之间的调整机制及其要坚持的原则:二是分析了时间跨度下调整住房保障收入线的重要性,明确了调整周期,阐明了调整措施以及指数化方法;三是分析了不同家庭结构对住房保障收入线的影响,并利用等值化方法,构建了不同家庭结构下住房保障收入线的调整机制,并以南京市为例,对调整过程进行了分析。通过以上研究,论文的主要成果有:明确了住房保障目标要受到居民居住需要、社会收入分配公平需要和政府住房保障能力三个因素的影响,从而从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社会收入分配公平需要和政府能力三个角度,构建了住房保障收入线测定的思路框架;通过构建住房保障水平回归模型,结合收入分布函数,构建了政府保障能力视角下住房保障收入线的测定方法;通过借鉴“剩余收入法”,从满足居民“适足住房权”的角度,分别提出了绝对住房保障收入线和相对住房保障收入线的测定方法;通过引入希克斯等值变换(EV)模型,从收入分配的角度,分析了收入分配公平目标下的住房保障收入线的测定方法;对几种测定方法之间、不同时间跨度以及不同家庭结构下的住房保障收入线的调整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本文的研究,为住房保障收入线的测定及调整提供了科学的思路与方法,不仅有利于完善住房保障理论,也有利于为我国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提供可操作性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