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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府是改革的主体也是改革的对象。规范县级政府经济行为是深化我国市场经济改革、保证我国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在特定的政治经济环境背景下,我国的县级政府成为了重要的经济主体。我国的经济改革是政府主导型改革,县级政府在造福地方的内在追求和政绩考核、地区竞争的外在压力下,对发展本地经济具有强烈的主动性、迫切性、冲动性。由于存在自身的政治经济利益,也会导致县级政府的经济行为的“变异”,导致政府职能的错位。在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约束和激励下,县级政府经济行为中追求政府效用最大化、机会主义、短期行为等特征都是符合经济人假设的行为,规范县级政府经济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综合运用行政学、经济学和管理学原理的基础上,对我国县级政府经济行为的特征及其主要表现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优化县级政府经济行为的对策。全文的框架由以下四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导论。阐明本文选题的缘由。评述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现状。在此基础上阐述本文研究的主要方法、框架结构及创新点。第二部分:县级政府经济行为相关理论阐释。主要从县级政府的概念、县级政府经济行为的含义及其类型入手,重点分析县级政府经济行为的影响因素。第三部分:现阶段我国县级政府经济行为分析。这一部分对县级政府规范性经济行为及其积极作用和失范性经济行为及其消极影响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优化我国县级政府经济行为的对策探讨。这是本文的核心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在某种程度上是为第四部分做铺垫的。这一部分力图从多个角度和环节对政府经济行为的规范化机制做出比较完整系统的探究。由于我国现行政治体制、政府治理结构的制约和历史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影响,县级政府经济行为的规范还将是一个渐进缓慢的过程,要充分认识到这一过程的艰巨性、长期性,把现实约束与远景目标结合起来考量。本文的主要创新点表现为对县级政府经济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新的较为全面的阐发以及对县级政府经济行为的约束机制进行了新的较为系统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