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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普遍认可征收行为相对人有权获得相应的征收补偿,其理论基础在于被征收人承担了“特别牺牲”,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是征收行为合法的构成要件。我国农村实行集体土地所有制,农地征收补偿需要在集体成员间分配,本文从征收补偿制度、集体土地所有制、集体成员权法理出发,在对农地征收补偿分配机制的立法现状和实践情况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其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建议,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引言。包括本课题的选题意义、文献综述、研究对象及研究方法,在总结分析前人研究的的基础上,提出以实证研究方法等方法研究农地征收补偿分配法律问题。第二章农地征收补偿分配的法理基础。本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农地征收补偿问题涉及概念作出界定,如农地概念、农地征收概念及农地征收补偿概念;第二部分对农地征收补偿分配的相关理论进行总结,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理论、集体成员权理论及三权分置理论,同时,评析我国农地征收补偿相关制度不足。第三章农地征收补偿分配的现实困境。从我国的立法现状出发,总结农地征收补偿分配中分配主体、分配标准、分配对象存在的若干问题,如补偿分配主体权责错位、集体成员权制度不完善、征收补偿分配标准缺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主体不明等。第四章农地征收补偿分配困境的实证分析。本章从我国的司法实践出发,通过裁判文书网检索案例的方式,考察实务中农地征收补偿分配的运行现状。总结农地征收补偿的总体特点,并提炼农地征收补偿分配存在的现实问题,剖析农地征收补偿分配问题症结所在。第五章完善农地征收补偿分配机制的对策建议。在分析农地征收补偿分配实践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农地征收补偿分配问题的路径在于:第一,完善集体成员权制度,健全集体成员权权益保障体系;第二,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主体,明确农地产权关系;第三,完善农地征收补偿制度,扩张农地征收补偿对象范围,确立市场化的征收补偿标准;第四,完善农地征收补偿分配司法救济机制,肯定司法对村民自治有限的司法审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