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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因本质上需要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其效力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现实中意思表示可能因各种原因存在瑕疵。“意思表示错误”或简称“错误”是意思表示瑕疵的一种,因意思表示错误而订立的合同为错误合同。本文在分析意思表示错误制度的基础上探讨错误合同的撤销和赔偿问题。第一章首先通过分析不同国家的错误概念来界定本文的错误概念,并指出错误必须具备六个要件。接着以意思表示发生阶段为视角和对归属不明的错误的类型进行了梳理。最后分析了实践中将意思表示错误理论运用于合同实践中应主要注意的问题。第二章分析错误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首先分析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接着阐述错误合同撤销权行使的主体、方式和期间,最后分析了错误合同的撤销对合同效力的影响。第三章分析错误合同被撤销后的赔偿责任。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被撤销后的法律责任为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和赔偿损失。错误合同被撤销后产生返还财产的责任,错误表意人须赔偿信赖相对人的利益损失。最后提出本文结论。错误是指表意人因自身原因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于错误,而使其主观真实意思与客观意思不一致。错误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撤销权由错误表意人以口头、书面等明确方式做出,并应从发现错误后即时做出,但同时应规定一个相对较长的不变期间比较合适。错误合同被撤销后产生返还财产责任。表意人的错误信赖赔偿责任为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责任的性质不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应属于一种独立的责任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