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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抗战爆发后不久,上海、南京等地先后沦陷,国民政府被迫西迁。日军占领南京后,南京处于日伪统治之下。抗战胜利后,除了收复被侵占的国土外,对沦陷区日伪资产的接收工作也被提上日程。就南京地区而言,国民政府先后组织了南京市接收委员会、苏浙皖区敌伪产业处理局驻京办事处等机构,专事对日伪资产的接收。此项工作不仅将为数众多的资产从日伪手中接收了过来,还通过对这些资产的处理增加了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弥补了战时损失,推动了南京市战后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但是,由于抗战胜利的突然到来,国民政府又缺乏应对大规模接收和处理日伪资产的经验,加之,国民政府对其党政军各级官员的腐败行径缺乏完备的监督制约机制,致使战后的接收工作弊病丛生,民众怨声载道,成为国民党大陆统治崩溃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力图通过档案史料及一些其他资料,分析、研究战后国民政府对南京市日伪资产接收的机构设置、政策制定,及其接收处理日伪资产的具体经过,并对其接收工作做出客观、公允的评价。本文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导论部分阐述了选题的缘起,在回顾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之上,针对前人研究的薄弱环节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正文部分,首先,论述了战后国民政府全国接收的背景,阐述了国民政府接收日伪资产的全局性政策的制定和主管机构的设置,并分析了全国接收工作的整体概况;第二,重点论述了接收南京市日伪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接收机构的设立和沿革,政策的制定以及对日伪各机关、文化教育机构、金融机构、工矿企业等的具体接收情况;第三,系统论述了国民政府对已接收之日伪资产的处理原则及结果,主要分为拨交政府机构及国营事业单位、发还原业主、公开标售及先行运用四种处理方法;第四,论述了苏浙皖区敌伪物资清查团第二组的成立经过及其主要工作,并分析其在监督日伪资产接收处理工作中所起的作用;第五,通过对国民政府在南京市日伪资产接收处理等各方面工作的综合分析,对其战后的接收工作给予客观、公允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