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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研究和总结,商业外观作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因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而创设的一种新的知识产权客体,对其基本理论研究渐趋成熟。商业外观是指商品或服务的整体形象或者整体风貌,具有指示来源的作用。经过商家的长期使用使大部分商业外观具有了独特的营销价值,广告宣传功能;由于消费者的信赖感和认知度使得商业外观具有了经济价值;特定商业外观承载着特定商家及商品的信誉和商誉,是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美国、欧洲各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均可以受到商业外观法的认可和保护。在中国,商业外观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虽然对于商业外观提供了某些方面的法律保护,但是由于商业外观有自身的特点,列举式的规定势必会遗漏法律保护要素,把商业外观转化为相关法律的保护客体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权利冲突无法弥补,各部法律保护不足以覆盖商业外观的全部内涵以及法律条文本身的局限性,使这样的保护不能够完全达到现实的需要。本文第一章从商业外观的法律内涵,特点和分类等基础理论入手,论述了商业外观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商业外观是不同于商品商标,有独立价值的一种商业标识。从国内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应对国际竞争的考虑,法律保护商业外观都具有现实意义。第二章从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阐述了商业外观现行法律保护模式及其缺陷。第三章主要论述了我国商业外观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建议,探究商业外观法律保护不足的根源,分析了用商标法扩大保护商业外观的可行性。根据不同的市场竞争理念,对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是从能否产生混淆来判断,还是以保护商业成果的角度是各国现行保护商业外观立法的两种主要理论立足点,各有利弊,应当结合实际综合考量。文章还详细介绍了商业外观获得法律必须具有显著性,非功能性和具有混淆可能性这三大条件,并对这三大条件的界定和判断做了深入的分析。最后,本文针对我国商标法的具体条款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业外观法律保护制度的几点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