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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术事务是高校事务管理中的核心内容,英美两国的高校都设立了学术评议会来负责大学内部学术事务的管理。目前,英国和美国是世界上公认的高等教育强国,其高校的学术评议会制度显示了大学在学术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许多高校都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大学学术事务的管理,以保障大学的“学术性”,促进大学学术繁荣。实际上,学术委员会与学术评议会是一种性质相似的学术组织。然而,我国大学学术委员会在具体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学术委员会地位不明确,制度不健全等。鉴于此,批判地吸收国外大学学术评议会的先进经验对完善我国大学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首先对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与理论进行文献搜索,在梳理的基础上,选取了中国湖南大学学术委员会、英国爱丁堡大学学术评议会、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学术评议会作为研究对象进行文本分析和比较研究。这三所大学都是公立大学,且均处于各自国家排名的中上等水平,在整体分析三所大学学术委员会与学术评议会运行机制的相关内容后,根据其特点确定了大致的比较维度。通过对比分析,找出我国大学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充分借鉴国外大学的经验以完善我国大学学术委员会制度。本研究第一部分是对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的介绍,在此基础上明确了研究的思路与方法。第二部分是依据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理论,对研究涉及的基本概念,包括学术权力、学术管理、学术委员会与学术评议会进行了界定,并系统阐述了研究的理论基础,即现代大学治理理论、直线——职能型组织理论、委员会制度理论。本研究正是在这些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第三部分是研究的主体。先是对三所大学学术委员会与学术评议会的指导文件进行了篇幅及文本结构的整体概况分析,划分比较维度:组织理念、组织架构、成员构成、议事程序。接下来对这四个维度进行横向与纵向的比较分析,总结运行机制的异同点,并找出我国大学学术委员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是反思与建议。通过前文的比较,结合国内其他大学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的现实情况,概括出我国大学学术委员会的独立性、组织架构、成员构成与议事程序等方面的不足,并提出若干启示和结论:(一)保持学术委员会的相对独立性(二)优化学术委员会的组织架构(三)完善学术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四)规范学术委员会的议事程序(五)健全学术委员会的监督反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