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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哈特与德夫林勋爵就同性恋、卖淫等关乎性道德的行为是否应当作为罪错予以刑事处罚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论战。论战的起因来自英国1957年发布的《委员会关于同性恋罪错和卖淫问题的报告》,即“沃尔芬登报告”。针对当时英国出现的猥亵、同性恋、卖淫等行为被大量检诉的现象,报告建议取消对同性恋行为的刑事制裁。理由是:同性恋行为只属于个人私隐的性道德行为选择,即使被普遍地认为是不道德的,法律也不应对此加以刑罚处罚,必须为隐私性道德与非道德留下自己的地盘。法律只应关注违反了公共秩序以及合宜性需要的行为。针对《沃尔芬登报告》的观点,保守派的德夫林则主张:必须通过法律的强制来惩罚同性恋、卖淫等行为,以卫护作为社会存在之基石的共享道德。社会共享道德是形成人们社会联结的无形纽带,道德纽带的松弛往往是社会崩溃的第一步,对道德悖离行为的容忍最终会导致社会崩溃。因此,社会有权对悖离共享道德的行为适用刑法。针对德夫林的理论观点,哈特对其进行了批判,揭示了德夫林将社会共享道德一概地看作“无缝之网”,把社会等同于观念的共同体,并且在没有任何充分的历史经验证明的基础上,以维系社会存在为由、以推论为据,主张以法律强制执行道德的观点错误。明确指出了道德的法律强制本身就是社会本位的功利主义。道德保守主义将背离共享道德的行为作为法律镇压的对象,其本质上是集体感情在被冒犯时为消除愤懑而对少数人施加的无理强权,是对个人自由利益的侵犯。哈特援引密尔的“伤害原则”和自由权利理论,通过对公共道德与私人道德的区分,论证了道德的法律强制的非正当性;以批判的道德与实在的道德论证了道德的法律强制的不道德性;进而证成了隐私性道德行为不受法律强制的论点。归根结底,哈特与德夫林的论战在本质上就是一场社会本位的保守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的论战,论战聚焦的核心就是法律强制执行道德是否有正当性并合乎道德性,其共同指向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在社会集体利益与个人自由的矛盾的两难的困境下,社会的健康发展过程中整体利益与个人自由权利之间如何实现平衡与和谐的共存。本文由引论、四章正文和结论构成。在引论部分,对道德的法律强制问题进行了简要的介绍,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范围与目的,从而引出以下的论述。之后的第一部分,在介绍《沃尔芬登报告》发布的社会背景和主要观点的基础上,分别对德夫林勋爵与哈特各自的观点做了简要的梳理。概括地介绍了哈特的《法律、自由与道德》一书的内容结构和思想观点。第二、三、四部分,进一步深入分析了德夫林勋爵与哈特的论战,从两位论战者各自的理论观点、论据、理论渊源等方面分别予以了细致阐述。在此之后,对哈特就德夫林的观点的批判展开深入的分析。通过对哈特与德夫林勋爵各自的观点进行比较,初步归纳了本文的研究意见,阐述了哈特与德夫林思想观点的异同。针对社会集体利益与个人自由利益矛盾的两难困境,本文尝试性地做了发展与解决思路的分析。本章最后概括总结了哈特的思想观点的贡献与不足。本文结论部分,对全文做了概括的总结,针对道德的法律强制以及依然存在的困境问题阐述了本文的观点。与德夫林的论战是构成哈特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思想的三大经典论战之一。道德的法律强制也是一个常新的论题。哈特的法学思想博大精深,本文力图在辨析这场论战的基础上,一探哈特法学理论中更深层的价值取向和核心精神,进一步丰富对哈特法学思想的研究,深化对道德的法律强制的理论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