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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于上个世纪20年代的公司社会责任这一概念,一经提出便立刻招致来自社会各界的激烈纷争与讨论。时至今日,众多国家已经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尤其以英美、德日等主要发达国家为代表,不仅在法律上对此作出了比较完善的规定,并且在实践中,公司也良好地践行了其承担的社会责任;我国公司法亦旗帜鲜明地宣布,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这些都是前人通过对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之研究,从而取得的实践成果。本文从规范化的角度出发,从具体制度上研究公司社会责任,从而修正传统公司理论的股东中心主义,以期达到推进公司社会责任落实之目的;具体到我国,公司在追求利益过程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违法违纪的现象,有的甚至导致了国际摩擦……面对公司在自身发展中对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从具体制度上研究公司社会责任对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稳定社会意义重大。文章主体内容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最后一部分是结语。文章第二章介绍了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缘起和发展,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综述,从而得出公司社会责任规范化之内涵,找出本文的切入点。第三章主要采取比较研究方法、历史分析法,对主要发达国家的公司社会责任规范化现状进行的考察和述评,总结了我国可以借鉴之处;最后阐述了公司社会责任规范化的必要性。第四章分析了我国公司社会责任规范化相关问题,主要是从公司法以及相关部门法规范现状上,分析其优点和不足;同时,笔者立足于我国公司治理之实际情况,综合分析了国内学者关于促进我国公司社会责任规范化的主要观点,并提出自己的主张和看法。文章第五章通过对上述部分的比较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司社会责任规范化体系的建议,望能有助于规范并落实我国公司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