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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外财务舞弊案的频繁爆发,引起了资本市场对内部控制的高度关注,对上市公司而言,进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正是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的有力手段。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的高低,不仅可以反映公司本身是否己经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是否已经认识到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要意义,更会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的正确性以及资本市场监管者对于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则建议的正确性。由此可见,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为研究对象,以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为理论基础,首先介绍了相关概念并进行了动因分析;然后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披露内容和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三个方面对美国和我国进行比较分析;接着针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提出9个假设,并以随机抽样取得的127家沪市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SPSS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从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结构和外部监督这三个方面对以上假设进行验证,得出结论并进行分析;最后通过以上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得出本文的研究结论,并针对研究结论从上市公司内部和外部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以及本文研究的局限性和展望。研究发现,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总体较低,披露内容趋于形式化;缺乏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的统一评价标准;而影响因素方面,实证研究表明净资产收益率、公司经营质量(ST)、控股股东性质、审计意见类型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显著正相关;资产负债率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显著负相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独立董事比例、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事务所声誉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之间无显著相关关系。本文的创新点在于,利用资本市场的数据,通过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打破了以往定性研究和简单的描述性统计的局限性;对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进行定量分析,运用内容分析法,从披露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两个维度综合考虑,构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评价指标体系,对样本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进行赋值量化,使实证研究更具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