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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制度化行政相悖,我国行政管理呈现出运动式行政的运行方式和行为方式,政府部门为解决某一行政难题或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而自上而下地进行行政动员,提高组织人员和公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通过战役式的集中、短期治理来处理各种行政事务。它强调通过政府部门的行政动员和集中等运动式治理而非制度化管理进行常态化行政职能管理和各种社会经济事务的治理,而区别于各种行政运动和专项治理。中国运动式行政的政府运行方式和行为方式特别是常发型运动式行政具有非连续性与循环往复性,治理客体的单一性、排他性,行政方式的战役式、运动性,行政成本的均摊性与虚低性等特征。运动式行政的政府运行方式和行为方式对我国产生了深远影响。运动式行政特别是偶发型运动式行政能够产生一定的正功能,它能在短期内实现资源的最大化整合,从而迅速消除危害或取得成效。但运动式行政特别是常发型运动式行政的负而影响更加突出,它造成了行政职能紊乱,损害政府权威;常发型运动式行政增加行政成本,降低行政效率;运动式行政危害社会经济健康运行,增加了不稳定因素;运动式行政助长投机心理,危害社会公平等等。运动式行政的政府运行方式和行为方式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过程:从运动式行政的形成机理来看,偶发型运动式行政伴随突发事件而产生和终结,常发型运动式行政往往在各种具体运动式行政、制度化行政职能问题的改善、其他制度化行政职能问题的恶化或运动终结造成制度化行政职能问题的反弹进而形成新的行政危机之间进行循环,政府部门正是基于这种循环往复的运行方式和行为方式实现对于社会经济事务的治理:从运行机制来看,运动式行政往往经历强制性行政决策与自上而下行政动员的决策和谋取合法性阶段、行政主导型整合的整合阶段和庆功宴式反馈的评估阶段等阶段,其中强制性行政决策是政府部门确定、分配目标任务的过程,自上而下的行政动员则是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获取政策合法性和支持的过程,行政主导型整合过程则通过政府部门的权力整合和行政体系外对于社团等力量主导来实现,庆功宴式反馈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政府部门的自我表彰和合法性的再造。运动式行政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意识形态之于行政管理的片面化应用、政治化行政的影响、根据地执政经验的“嫁接”和对官僚主义的忧虑、人治传统与制度文化的缺失和政府监督制衡力量的缺失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塑造了运动式行政的政府运行方式和行为方式而忽略了制度化行政的建设。因此,运动式行政的改革与发展势必须革新党政关系,明确政府职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程序;提高公民意识,培育社会资本;强化媒体监督,完善评估机制。运动式行政的改革与发展需要各方的共同建设,中国政府运行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成功转型也必将推动中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