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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正在经历大规模和快速城市化过程。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不断消除城市底层空间,改变城市社会空间格局与面貌,同时不断改变城市底层群体的命运,也对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产生巨大影响。本文基于对哈尔滨市一个城市底层空间“繁华小区”的田野研究,运用非结构性访谈和非参与观察等研究方法,通过持续一年对该社区大量从事废旧物品回收等非正式经济的流动人口、社区外居民、社区内市民和基层社区管理者的调查,试图分析城市底层空间的生成、内部秩序与外部联系,揭示其对城市底层群体尤其是流动人口的巨大的城市化、社会化意义和对城市运行的重要功能,进而反思当前的城市改造和城市管理理念的局限性并提出建议。首先,论文从单位制解体和城市管理制度缺位等方面试图分析城市底层空间的社会建构过程。城市底层空间不仅表明一种城市空间的衰败过程的产物,更重要的是体现为一种社会建构。这种社会建构来自于社区单位制解体造成的资源供给缺失,复杂的社区单位产权结构和社区物理空间的特定局限限制了政府与市场驱动社区更新的能力,基层社区服务的缺失等因素进一步造成了社区环境的衰落。政府弃管造成了空间的底层化后,流动人口依托于紧密的社会网络聚居于“繁华小区”,社区与城市在物理空间和制度上的隔离恰好为城市流动人口提供了进入城市的机会与生存空间。非正式经济为城市底层空间提供重要的经济基础,而低成本的生活区提供了生产和生活一体化的空间,是城市底层空间存在的必要条件。其次,基于对“繁华小区”的流动人口与城市市民的关系、流动人口的社区自组织和经济秩序分析底层空间与城市的关系。这种关系一方面表现为制度和交往的社会隔离,另一方面则是基于非正式经济功能的整合。城市市民对“繁华小区”和流动人口形成污名化理解,彼此“他者”化,在这个过程中,社区中的市民也与社区同时被类型化;与局外人的认识相反,“繁华小区”依靠流动人口的社会纽带实现社区自组织并通过废品回收行业嵌入于城市的经济系统运行之中,在经历社会隔离之余通过经济过程实现与城市的融合,展现出欣欣向荣的繁荣景象。再次,基于对极端现代主义城市规划中“国家的视角”的分析、城市改造过程中对流动人口居住权的忽视的分析,以及对棚户区改造中拥有者和使用者的分离的分析,揭示出流动人口在城市中处于难以“流动”和难以“固定”的困境中。中国社会形成城市和农村的二元的静态结构和一种稳定的社会控制秩序,而流动人口在城市中城市权的缺席正是基于这种静态社会结构的优先性造成的制度和思维定势。在流动人口期望固定在城市空间中的形势之下,城市更新的立场和政策却不断制造出流动人口(被迫)的流动现实,同时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实践又不断压缩其流动空间,造成了流动人口流动与固定的悖论。最后,揭示城市底层空间的功能,基于这种理解试图反思现代城市更新的局限性并提出建议。尽管不符合现代城市规划理念,但是底层空间却能够满足底层群体落脚于城市以及实现城市化、社会化的功能,特定行业性质决定了流动人口在城市底层空间的聚居对于他们在生产和生活方面融入城市具有重要价值;同时,流动人口形成的自组织具有社会治理的功能。基于这种对底层空间性质的理解,本文最后反思了现代城市规划理念,认为由于能够满足底层群体落脚城市的客观需求而具有可复制性,进而提出国家对于底层空间的城市更新应该充分尊重城市底层群体的空间需求,尊重非正式经济对于现代化与城市化的重要价值,并最终赋予城市底层群体城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