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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类学与传统法学分支,如法理学、民法,相比,是一门崭新的学科。从19世纪伊始直至今天,涌现了无数杰出的法律人类学家,莎莉·法尔克·穆尔就是当中尤为耀眼的一位。她学习非洲当地语言,数次前往乞力马扎罗地区进行田野调查。她笔耕不辍,在1973年提出“半自治社会领域”理论在法律人类学界影响深远。 文章从法律人类学发展脉络入手,尤其介绍了对穆尔的学术观点有深远影响的前辈法律人类学家及相关理论。秉承“知人论事”的原则,在穆尔生平的板块详细介绍了穆尔的求学经历、学术环境等等。而后重点介绍穆尔的“半自治社会领域”及相关研究方法。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选取了田野调查与个案研究作为切入点,详细论证了区别于其他法律人类学家的诸多特点。在田野调查方面穆尔自己独特的视角与宝贵的学术品格,在个案研究方面穆尔有着自己独到的思路和分析方式。个案研究是西方学者相对擅长的研究方法,穆尔也不例外。其代表性的“诊断事件”体现出他对于案例的筛选与分析以及运用。“半自治社会领域”理论的提出始于1973年,立足于“自治性”与“孤立性”,穆尔将小型社会的研究分析提升到了新的层次。文中以纽约成衣业、查加人部落和芭比娃娃制造为例详细阐述该理论的主要内容和意义。最后文章结合国内法律人类学研究现状,以“半自治社会领域”理论创新为引线,从研究视角、研究方法和研究态度等多个层面分析当下之不足,前行之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