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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和科技革命的浪潮加快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在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国际间高等教育的竞争日趋激烈,相对于传统大学而言,现代大学面临的挑战更是前所未有。现代大学应充分体现各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尽力满足政府、社会、市场、大学管理者和师生等群体的有关需求。然而,我国大学长期以来在治理结构上属于行政主导型,教授治学、政学分开、依法治校等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的本质特征尚未实现。在外部治理结构上,国家行政集权与大学自治权力失衡,大学依附政府,独立性不足,社会参与大学治理的积极性不高,大学缺乏必要的自主意识和切实的自主能力;在内部治理结构上,书记、校长的权责界定不明确,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失衡等等。建构和完善我国现代大学治理结构,以平衡各种社会力量,体现各个相关者的利益,充分发挥大学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是本论文最根本的宗旨。本论文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取高等教育法这一独特视角,对我国现代大学治理结构进行理性思考,以拓展我国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研究的新视野,探索建构我国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的新思路。本论文通过对现代、大学、现代大学、大学治理结构等相关概念的厘定,探究了利益相关者理论、法人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有关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的理论,在此基础上,对国内外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的历史沿革及其特征进行了梳理分析,对我国大学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做了探析,并从高等教育法的视角提出建构我国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的政策建议:在外部治理结构上,建构有限责任和服务型的政府;建构有限自治与自主的大学以及建构高等教育评估中介机构的主张;在内部治理结构上,建构现代大学内部权责划分的制约平衡机制,协调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实行学院参与型治理结构模式的观点。论文采用表格、组织结构示意图等形式对建构和完善我国现代大学治理结构作了充分的说明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