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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资纠纷由来已久,在各类型劳资纠纷中比重大,影响大,事关普通群众利益,时常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致人伤亡,影响恶劣。在建筑工程劳资纠纷处置中,政府已经形成了党委政府、维稳综治部门领导,以人社、劳监为主,司法、公安、建设、信访、法院、监察、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处置管理网络。在处置中任何政府部门间协调出现的问题,都可能影响处置效果,酝酿出极端的讨薪行为,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甚至造成恶劣后果。因此,解决政府部门间协调问题对及时有效处置建筑工程劳资纠纷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上述考量,本文选取以广州市南沙区为例,归纳出在建筑工程劳资纠纷处置过程中的政府部门间协调类型,即临时议事协调机构:单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多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处理突发事件议事协调机构,召开部门协调会议,主办部门牵头协调机制,领导牵头负责协调机制,处置导向自发协调模式。结合案例,分析纠纷处置过程中部门间协调出现的几种主要问题:部门间协调意识不强、协调时效差、信息缺乏有效传递、协调效率低、外源性协调流于形式、小牛拉大车式协调等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归纳出协调体制、协调目标、协调过程、协调人员等几方面主要原因。针对这些问题及原因提出了一些对策构想,希望能够对解决纠纷处置过程中政府部门间协调出现的问题有一些帮助:在体制方面,建议加强综合性协调机构的建设、推进协调机制法制化建设、创新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方式、强化部门间的伙伴关系。在处置流程方面,建议借鉴行政服务许可中心,成立建筑工程劳资纠纷处置中心,提升处置效率。在信息交换方面,建议整合部门信息和数据库、建立信息互动平台。在人员方面,建议完善工作人员跨部门交流、轮岗机制;提高领导者在建筑工程劳资纠纷处置中的协调艺术;加强处置纠纷前的演练和处置方案的解读。在社会监督方面,建议纠纷处置决策、执行信息过程公开,完善以劳资双方为主体的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