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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间的并购活动日趋频繁。并购(Merger&Acquisition)成为公司财务研究的热点问题。并购双方是否从并购中获得收益,什么因素影响并购收益的产生,是并购研究最关注的两个问题(Bruner,2002)。在转型经济国家,制度环境是理解财务问题的重要因素。与西方成熟资本市场和其他转型经济国家相比较,我国又具有其特殊的制度环境,例如,A股市场的股权分置改革、企业产权性质的复杂性、地区间制度环境的差异性等。而且,我国企业并购的特点之一是关联并购和非关联并购并存。因此,我们必须置身于中国国情进行研究,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理论框架,作为理解日趋频繁的企业并购的理论指导。并购是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的产物。横向的看待我国地区间的制度环境,显著的特征是制度环境的地区差异非常明显,各地区对投资者的保护程度参差不齐;历史的看待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最突出的特点是对投资者的保护程度日渐提高。对投资者的保护程度改变公司财务决策的约束边界,最终影响公司财务决策本身。那么,对投资者的保护程度是否影响、如何影响我国企业的并购活动和并购收益,国内鲜有相关研究。本文拟以A股上市公司作为收购方的股权标的并购事件为研究对象,从投资者保护角度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并购收益问题做一个相对系统的研究和分析,揭示地区投资者保护、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变迁对并购收益的影响和影响机制。本文将在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法与财务研究文献对企业边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并购的实际与资本市场制度环境特征,从投资者保护的研究视角入手,探讨投资者保护及其差异对并购可能产生的影响,系统地就并购双方所在地的地区投资者保护程度、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动态变迁对我国上市公司各类并购活动的活跃程度、并购活动的地域选择、关联及非关联并购中收购方的并购收益的影响展开理论和实证分析。全文共分为九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为导论,具体包括: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研究思路、研究的主要内容以及研究的创新与贡献等。第二章为文献评述,包括对国内外并购收益、并购收益影响因素、主流并购理论的文献进行回顾和评论。第三章为投资者保护与并购收益理论分析。基于交易成本经济学、产权理论与公司边界的分析,指出交易成本经济学、产权理论关于公司边界分析的局限性;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制度环境和上市公司并购活动特征;将我国制度环境和上市公司并购特征融入交易成本学、产权理论对企业边界的分析中,融入“法与财务”分析框架,构建后续实证研究的总思路。第四章为地区投资者保护、企业性质与异地并购协同效应问题研究。在考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产权性质的情况下,研究地区投资者保护及其差异是否为异地非关联并购带来协同效应,以及协同效应的产生机理。第五章为地区投资者保护与并购活动活跃程度问题研究。研究地区投资者保护与各地区上市公司各类并购活动活跃程度之间的关系,包括地区投资者保护与总并购量、同地并购、异地并购、非关联并购、关联并购活动活跃程度之间的关系。第六章为目标公司地区投资者保护与并购地域选择问题研究。研究目标公司地区投资者保护程度与收购方对目标公司地域选择的关系。第七章为中小投资者法律保护变迁、股权分置改革与并购收益问题研究。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动态变迁角度,研究中小投资者法律保护的变迁、股权分置改革对非关联并购和关联并购收益的影响。第八章为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分离程度、内部公司治理特征和并购收益问题研究。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现金流权和控制权的分离程度与并购收益的关系、地区投资者保护程度对两权分离程度与并购收益关系的增量影响,同时关注股权制衡度、董事长总经理是否兼任等内部公司治理因素对并购收益的影响。第九章为全文总结,包括研究结论、启示与政策建议、研究的局限性及未来的研究方向。第四、五、六、七章基于交易成本经济学、法与财务文献展开投资者保护与并购收益的研究,其中第四、五、六章是从横向、静态角度研究投资者保护与并购收益,第七章从纵向、动态角度研究投资者保护与并购收益。第八章基于产权理论对企业边界的论述和法与财务文献,研究投资者保护与并购收益。本文主要的研究结论如下:第一,目标公司所在地的投资者保护程度越高,收购方公司获得的并购收益越大,而且,当目标公司所在地的投资者保护程度越高于收购方公司所在地的投资者保护程度时,收购方公司所获得的并购收益越大。收购方公司所在地的投资者保护程度自身并不对收购方的并购收益产生影响。地区投资者保护带来的并购协同效应并非来自公司治理的“外溢效应”和“拔靴效应”,而是来自于交易成本的节约、市场摩擦的下降,即并购的交易成本效应带来并购的协同效应。但是,地区投资者保护带来的并购协同效应仅存在于民营上市公司作为收购方的并购中。第二,总体上,地区投资者保护程度越高(无论是收购方公司所在地的投资者保护程度越高,还是目标公司所在地的投资者保护程度越高),并购活动越活跃,包括关联并购、非关联并购、同地并购和异地并购都越活跃。第三,在非关联并购中,当收购方公司来自于东南沿海地区以外的省市时,目标公司投资者保护程度越高,收购方公司越会选择异地并购,收购地处投资保护程度高地区的目标公司。当收购方公司来自东南沿海地区时,这些收购方公司越不会选择异地并购,而是选择同样地处投资者保护程度高地区的目标公司进行同地并购,即收购方多选择投资者保护程度高地区的目标公司。当收购方公司实施关联并购时,选择地处投资者保护程度高地区的目标公司实施异地并购的可能性较小。第四,1998-2008年问,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纵向变化,即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程度的提高,会带来非关联并购收益的上升、关联并购收益的下降;但并购收益的变化不是来自于中小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的纵向提高,而是因为股权分置改革使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运行机制发生了重大变革,使资本市场本身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得以发挥作用。第五,现金流权和控制权的分离程度越大,并购收益越低,但是,现金流权和控制权的分离与并购收益之间的负相关关系只存在于民营上市公司中;收购方所在地的投资者保护程度并未对两权分离程度与并购收益的关系产生增量影响,而目标公司所在地的投资者保护程度对两权分离程度与并购收益的关系产生增量影响,目标公司所在地的投资者保护程度越高,当两权分离程度越大时,收购方公司的并购收益越低。表明资本市场能够识别实际控制人的行为,目标公司所在地的投资者保护程度发挥了惩戒效应。其它公司治理特征——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兼任、股权制衡度与并购收益之间并无显著相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