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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投资债券(本文简称“城投债”)已经成为地方政府融资的重要手段。2016年,债券市场出现大量实质性违约事件,城投债市场也因此受到巨大冲击,城投债的信用风险再一次受到极大的关注。在城投债“刚兑神话”逐渐打破和地方政府债务操作逐渐规范的背景下,不同的增信方式增信方式对于城投债的发行就显得十分重要。本文以2010-2018年发行的未到期城投债为样本,将担保区分为显性担保和隐性担保,研究不同的显性担保方式对城投债融资成本的影响效果、2016年违约潮对城投债定价逻辑的影响以及政府背景担保公司对于城投债定价的影响。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我国城投债市场发行人采取担保是出于事后的道德风险控制,而非避免事前的逆向选择,因此主体评级更低的城投债进行担保的情况更多,且融资成本更高;在控制了主体评级和其他影响融资成本的因素后,显性担保能显著降低城投债的融资成本,且相较于自担保,第三方担保降低融资成本的效果更好。本文的研究还发现,2016年的违约潮显著提高了城投债市场对显性担保的重视程度,这种重视不仅体现在对担保“形式”的识别,更体现在对担保“实质效果”的区分,显性担保降低融资成本的效果显著提高。本文研究还发现,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虽然也是专业的第三方担保公司,但是其降低融资成本的能力相较于专业的第三方担保公司仍然存在差距,且担保效果存在区域特征,说明政府对城投债“不言而明”的隐性担保虽然逐渐退出舞台,但是政府还是通过成立担保公司、为担保公司提供财力支持的方式间接为城投债兜底,将原有的隐性担保通过担保公司转变成显性担保。本文的建议主要有四点:首先,提高投资人对城投债显性担保的重视程度和担保质量的实质性审查,投资决策不再以政府信用为标准,应更注重市场化的指标;其次,评级机构应当调整城投债的评级逻辑,基于企业财务分析和债项质量进行评级,将评级结果与政府信用脱钩;第三,提高国内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专业担保公司应继续发挥其优势,政府背景担保公司应依靠政府的支持和强大的资金实力提升担保能力和专业水平;最后,拓宽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减轻对城投平台的依赖,推动城投平台实体化运营,加快市场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