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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担保在融资借贷活动中被广泛应用,尤其是第三方提供的信用保证,因其运作效率高,使用频率大,受到资金信贷者和需求者的青睐。特别是近几年,上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日渐增多,所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成为证券监管部门、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关注的热点。截止2005年8月23日,在沪深两市已公布半年报的1022家上市公司中,有531家公司公告了担保事项,占公司总数的五成以上。据统计,这531家公司担保总额高达1250.88亿元,其中对外担保本期发生额和担保余额分别为151.84亿元和432.96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本期发生额和担保余额为472.77和825.09亿元。由此可见,无论是本期发生额还是期末担保余额,对于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依然占据主导地位。此外,从公司分布来看,担保金额最高的前30家公司累计担保余额达到了504.89亿元,占全部公司担保总额的40.36%。两市中共有26家上市公司担保金额超过了净资产100%,有84家上市公司的担保金额超过了净资产的50%,部份上市公司的净资产甚至为负,仍然对外提供了大量的担保,比如*ST英教(600672)2004年三季度报告显示净资产值为-2.3亿,但是对外提供的担保金额却高达9000万元。然而,这一庞大的数字并不足以为奇,从过去几年沪深两市的统计来看,2001年-2004年上市公司涉及担保行为累计达5012件,其中2004年就发生了1884件,共有792家上市公司涉及到各种担保行为,就连绩效差已被ST了的公司在2004年也有31家公司对外频繁地提供了担保。另外担保次数在10次以上的上市公司数目达到144家,有10家上市公司在这四年间累计担保次数超过了50次,就我国证券市场上现有上市公司数量而言,这一数字是非常大的。由于上市公司担保问题多为历史遗留问题,因此解决起来也较为困难,担保风险一直伴随上市公司。虽然国家为规范上市公司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2000年6月中国证监会颁布《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