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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国迎来了最大规模的企业合并浪潮,其中国有上市企业的动态尤其引人关注。目前,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两种形式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即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分别适用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权益结合法认为企业合并的实质是两个企业的联合,购买法认为企业合并的实质是一种市场行为,等同于购买。但是由于其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为国有控股企业合并任意选择会计方法提供了空间。为了研究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对国有企业合并绩效的不同影响,笔者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58家国有控股上市企业作为样本数据,对同一控制下发生合并的28家企业和非同一控制下的30家企业进行基于主成分分析法和综合绩效得分法的实证研究,并选取在实务分析中具有代表性的12个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衡量,最终发现,在权益结合法下进行会计处理的企业各项指标普遍优于使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的企业,可见,合并企业更为青睐的合并处理方法为权益结合法。面对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所对企业带来的不同影响,笔者在研究中发现,采用权益结合法,一方面,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增加了企业对于利润操纵的空间,且操作隐蔽,不易监管;而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合并处理后,所报告的净资产通常要大于权益结合法下的报告金额。另一方面,权益结合法在我国的存在也有一定的必要性,更符合目前我国经济转型期的大环境和我国评估市场的现状,也更加易于会计人员掌握。对于采用权益结合法所带来的弊端,笔者认为应该对于准则中使用范围的规定做出进一步规范,对于国有控股企业应使用何种方法进行清晰的列示,按照是否属于同一层面国资委的控制为原则,作为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的依据,同时对一些特殊情况的案例进行单独审批,加强我国对于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的监管力度,使我国经济得以更加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