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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四大粮商进入南美洲和欧洲的方式,与其进入中国的方式进行对比可以看出,在进入目标国的初期阶段,农业跨国公司为了掌握当地资源市场情况,迅速抢占部分资源和市场,他们一般会采取合资合作的方式。当他们开始摸清当地的投资环境时,便开始单独投资建厂,最大限度地获取投资带来的巨大收益。除了合资和新建之外,四大粮商还经常采用兼并收购目标国企业的方式来拓展自己的全球业务。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和我国在粮食流通领域WTO过渡期的结束,以四大粮商为代表的国际农业跨国公司已经在中国农业以及涉农产业领域展开布局。四大粮商凭借其强大的资金实力和全球产业链运作的优势,已经逐步渗入到我国农业产业的生产种植、加工销售和仓储运输环节,完美搭建其在华产业链。由于我国土地制度的特殊性,在农业生产环节主要采用订单农业的形式,在加工销售环节则主要采用绿地投资和并购形式,在仓储运输环节主要采用参股、并购形式。总体而言,合资是目前采用的最主要形式。就业务拓展模式而言,四大粮商首先控制驻在国农业产业链条的关键环节,其次是逐步掌控农业生产和加工技术等关键性生产要素,最后利用自身强大的资金、物流和研发优势挤垮驻在国同业竞争者。
国际粮商进入中国市场有其有益的一面,外国资本的进入不仅可以缓解农业发展资金不足,带来技术、人力资本的溢出效应,扩大我国农产品出口,还可以促进我国与国际农业的交流。但跨国粮商的进入也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农业跨国公司的大举进入不仅会加剧国内农业企业的竞争,挤垮中小农业企业,影响到我国农业生产销售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还会导致我国粮食产业市场定价权的丧失,削弱我国粮食市场的调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