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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市场目前仍处于发展与完善阶段,近年来“高送转”股利分配政策被许多上市公司所采用。股利分配政策不仅向外界传递或积极或消极的信号,更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公司的长期发展以及股东回报情况。“高送转”股利政策的实施,往往推动公司的股价上涨。股权分置改革后,大股东减持的现象更加普遍,而大股东减持的时机选择直接决定了套现金额的多少。“高送转”后股价大幅上涨,为大股东减持的行为提供了最佳时机。由此,我们需要关注存在大股东减持的公司所实施的“高送转”政策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有哪些内外部条件促成了大股东这种侵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本文在阅读大量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结合委托代理理论、董事会治理理论、股利理论、证券市场监管理论和审计需求理论等,选取永大集团作为案例公司,分析公司创始股东吕永祥和行为一致人减持的行为和“高送转”政策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及存在哪些因素促使大股东的行为顺利完成,并成功套现67.7亿元。研究发现:吕永祥等人在其所持公司股票禁售期满后,通过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高送转”政策的实施,抬高公司股价,随后连续进行减持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权力制衡方面,包括股权结构、董事会权力配置、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公司章程关于权力控制等;外部监管方面,包括监管机构的执行力、证券市场的监管和外部审计质量等都为大股东利用职权实施“高送转”政策并选择股价大幅上涨的时机进行抛售股票的行为提供了机会与条件。基于此,针对案例分析的结论问题,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从董事会任免机制、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优化公司股权结构等方面完善董事会的权力配置及权力控制;从政府相关部门、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和证券从业人员等角度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从会计人员职业素养考核、审计轮换制度、法规处罚等方面弥补独立审计制度的缺陷。通过以上分析与建议,对大股东的行为进一步的约束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