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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传统的农业家庭经营形式,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实现农业经营微观组织的多样化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是我国农业改革的关键内容,农业规模经营的实现对“三农”工作的整体进程也有重要意义。论文以成都市农业规模经营过程中的政策与政府治理为研究对象,采用政策文本研究和案例研究方法,通过对政策演变历程的梳理,分析成都市在推动农业规模经营过程中构建的政策体系框架,以及政府在政策构建过程中表现出的角色定位;再对成都市内已经成熟的两种农业经营模式从发展历程、发展困境、经营模式和组织构建等方面展开比较研究,分析了两种经营模式形成背后的政府力量与治理策略,并对政府实施具体行为的深层原因进行了研究;最后,本文对政府治理中暴露出的政策缺陷和治理策略进行反思,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研究发现,遵循“摸着石头过河”和“先重点试验、后典型推广”的治理思路,成都市在改革开放以来四十多年的农业规模经营探索中发挥着引导者、扶持者、监管者、协调者的角色,先后经历了自由探索阶段(1978年-2000年)、试验扩大阶段(2000年-2013年)和推广规范阶段(2013年-至今)三个阶段的探索,最终构建了以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系列政策、财政项目支持政策、农业市场体系建设政策、人才科技政策为主的农业规模经营政策体系。具体实践中,通过对温江区合作社模式和崇州市农业共营制的经营模式的比较研究发现,在地方政府的具体实践中,成都市仍有面临许多需要警惕的治理陷阱,制度体系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客观环境(自然环境、距市中心的距离)之外,地方政府的治理初衷和治理策略深刻影响了组织和模式的发展速度、分工方式、市场体系和组织利益联结机制。在具体的治理策略背后,蕴含的是同级别政府在行政自主性、财政资金获取能力上的巨大差异。在成都市当前已经构建的政策体系下,政府治理同时存在“缺位”和“越位”的问题,对农业规模经营的治理缺乏足够的长效性。现有的政策体系还存在衔接不紧密、“最后一公里”尚未打通的问题,需要提高管理规范并提升各类政策的衔接、配合。再者,政府应该突出宏观环境营造者以及产业发展引导者的角色定位,避免干预差距过大或者干预程度过深可能导致的区域间恶性竞争、影响市场机制建立等问题。在总体性的治理策略中,还需要形成农业规模经营的长效治理机制,建立政府主体在经营活动中的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