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以来,世界经济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进程,但美中不足的是,它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前所未有的问题。如:近几年来犯罪案件揭示了一个未曾被大家关注的现象,即部分未成年人在经济的大发展中逐渐走向堕落,触犯了法律的底线引发犯罪。未成年人变成了我国刑事犯罪领域中一个明显的群体,并逐渐演化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在世界范围内,未成年人犯罪率始终呈走高的趋势,且在复杂的消极因素带动下,其犯罪的特点较之以前也有所改变,诸如:犯罪人明显的低龄化、多元化、暴力化、组织化。因此,作为一名法律人,甚是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为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做出贡献。未成年人犯罪的现实紧迫性要求我们必须在犯罪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方面上积极开拓思路,开展有效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第266条第1款对未成年人犯罪作了特别的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然而目前,我们在未成年人犯罪领域所做的司法保护研究还远远不足以满足现实所需。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质我们发现,很多的未成年犯是思想模糊、误入歧途,其仍有很强的可造性,处于危险边缘的未成年犯急需司法机关的大力保护和帮助。而要有针对性的加强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就必须要从其犯罪的特点、诱因入手,精准地掌握我国司法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短板以便更好的提出相应措施。笔者根据现阶段未成年人保护的现状,通过实地考察、数据分析,以案例阐释法律理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特点逐一展开探讨。并着重从司法程序上对司法保护制度进行构建,从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关节入手,针对刑事司法保护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及司法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构建出更为完善的司法保护体制。具体而言,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阐述如下:第一部分为我国犯罪未成年人的现状分析。从案例入手,举出多个符合未成年人犯罪特点但不同类型的案例,旨在阐释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类型化,及司法机关对待犯罪未成年人的处罚措施。并结合未成年人这一特殊主体的自身特性,从犯罪的多方面进行深刻剖析,找出其犯罪的真实诱因。第二部分为我国犯罪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现状。该部分以刑事诉讼法为研究基础,着眼于刑事诉讼程序,分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司法保护的缺陷”和“非刑罚处置方法的缺陷”两部分,详细阐释我国目前在未成年人犯罪司法保护问题上的现状。第三部分为犯罪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的完善。在现有的刑事司法保护状态下,分别从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以及相应的非刑罚处罚措施入手,加强对犯罪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为构建更有效的刑事司法保护提出设想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