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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法哲学批判处于马克思哲学的开端处,形塑了马克思后来思想的样态。马克思基于自身的疑问和困惑,经由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展开了自我的内在批判,努力超越自身的费尔巴哈要素、黑格尔要素,把市民社会的本质逐渐导回到现实生活过程,敞开了马克思通往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思想道路。第一章,梳理国内外研究现状。近几年学界开始关注和研究青年马克思的法哲学思想,主要是从法哲学、西方法哲学-政治哲学传统、马克思哲学自身的发展逻辑以及文献学研究等方面考察马克思法哲学思想的内涵性质、核心问题和理论进路。突破了青年马克思和老年马克思“不成熟-成熟”的分析框架,深入到了马克思思想的内部及其思想语境,彰显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的独特内涵与性质。第二章,揭示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的社会意蕴。一是立足于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的由来,从应然与实然的对立、宗教批判的局限,以及物质利益问题的困惑等方面,追问马克思进入法哲学批判的问题意识;二是围绕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的内在反思,从“法的形而上学”批判与市民社会批判两个维度阐释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的特质。第三章,澄清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的思想背景。一方面围绕社会契约论和德国观念论法哲学传统,从论证方式、基本观念等方面梳理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的理论资源与思想背景;另一方面着眼于费尔巴哈哲学的“转换性批判”,以及《克罗茨纳赫笔记》的历史-政治研究,揭示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的理论前提。第四章,阐释马克思的国家批判。围绕黑格尔法哲学的思辨思维,以及对现代世界本质的揭示,分析马克思对“理性国家观”以及国家内部制度的批判,指出黑格尔法哲学并没有真正解决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分离与对抗。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国家理论的批判,展开了自我的内在批判。第五章,阐明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批判。着眼于马克思从国家批判走向市民社会批判,揭示黑格尔市民社会的特殊性与普遍性原则,澄清马克思的市民社会观,在“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意义上批判私有财产权,揭示以往财产权理论的神圣性、经验性、抽象性,洞穿私有财产的双重本质,揭示法哲学批判所蕴含着的后续可能性。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获得了极为丰富的方法论的启发和独特的视角,一方面抓住了现代世界的本质,即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裂,使其批判能够切中时代,揭示了人及其类本质的深层分裂;另一方面聚焦于市民社会,开始突破法哲学批判的政治国家视域,褪去自身思想的黑格尔背景,在市民社会的解剖中开启政治经济学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