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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传闻作为股票投资者可以获得的一种特殊公开信息,对投资者行为产生的影响不容忽视,但是市场传闻又存在着很大的信息不对称性。而深交所发放的监管函作为其监管上市公司的主要内容之一,旨在将正确的市场信息传递给投资者,使投资者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不必要的损失。监管函发放的日期同时也对相应股票的价格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文采用2014年至2016年期间在深证交易所上被出具监管函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利用事件研究法并引入三因子模型来分析其在监管函发放日期的前10天到后10天,每日的平均异常收益率,以及缩小窗口之后的累积异常收益率,用威尔克森符号秩检验的方法来判定该影响是否显著。并且在总体检验的基础之上,对总体样本进行分组检验,检验不同板块、不同行请、上市公司采取不同态度以及因为不同原因而出具的监管函的上市公司所受到的监管函效应是否有所不同。最后,将事件窗口期和缩小后的窗口期的累积异常收益作为被解释变量,选取与监管函和上市公司财务相关的一系列指标进行多元回归,探究这些指标与累积异常收益的相关关系。结果发现,对于总体样本来说,市场在事件发生前就做出了一定的反应,这体现监管函消息提前泄露的可能,并且监管函对上市公司股价的负面影响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与持久性,在事件发生后的第9天,仍达到了显著负效应。将样本进行分组检验中,创业板公司所受到影响要小于主板和中小板块;熊市行情中股票的负面影响要小于牛市行情;对监管函采取披露措施的上市公司受到的影响要小于未进行披露的公司;因内部治理不规范而被出具监管函的上市公司敏感程度要大于信息披露不准确和高管违规增减持的公司。对于多元回归分析中的结果如下:对整体窗口进行拟合时,上市公司的不同态度和机构投资者比例的系数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行情指标、估值指标与累积异常收益成反比例关系,信息披露考评、审计师意见、净资产收益率以及董事会规模指标均与累积异常收益成正比;而对缩小事件窗口后的累积异常收益进行拟合时,事件发生前的异常收益与事件发生后的异常收益成正比,上市公司的不同态度、机构投资者比例、净资产收益率和董事会规模指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其余系数的检验结果均与整体窗口的拟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