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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三板市场上,股权质押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融资担保方式。但是,我国的股权质押制度依然比较粗疏,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立足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质押面临的现实问题,综合运用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逻辑分析法,尝试对我国现行股权质押法律规则进行梳理并提出完善建议,以期对我国股权质押的理论和实践有所助益。 本文共计二万五千余字,除引言和结语外,分为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新三板市场和股权质押制度的基本情况。首先,笔者对我国新三板市场的发展历程和基本现状进行了梳理总结;然后,就股权质押的概念、性质、功能和立法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 第二部分,新三板挂牌公司限售股质押的有关问题。首先,笔者由新三板挂牌公司枫盛阳股权质押爆仓事件引入,分析了新三板市场上限售股质押所面临的潜在法律风险,并简要介绍了挂牌公司限售股主要类型;然后,从理论争议、实践困境和司法倾向三个方面就限售股质押的合法性问题展开论述。 第三部分,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质押的设立和登记问题。首先,分析了我国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质押设立和登记所遵循的一般规则;然后,重点论述了证券无纸化时代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质押登记制度的主要特点和不足。 第四部分,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质权实现及风险问题。首先,介绍了我国股权质权实现的一般规则;然后,分析了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质权的实现方式及存在问题;最后,从个股风险和系统性风险角度论述了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质押面临的主要风险,其中个股风险主要包括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系统性风险主要包括新三板股权质押市场发生大范围爆仓的风险和上述风险冲破新三板市场而传导至其他领域的风险。 第五部分,完善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质押制度的有关建议。首先,建议法律明确限售股是适格的质押标的,并对限售股质权实现予以限制;其次,建议在充分考虑证券无纸化特点的基础上,构建统一而完备的股权质押登记法律规则体系;第三,建议在改善新三板流动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质权实现的法律规则;第四,建议适当限制新三板挂牌公司大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第五,建议探索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并以此为基础构建挂牌公司综合评价体系。